四川省成都市龍泉驛區航天小學校食堂修建工程競爭性談判成交公告
系統發布時間:2020-12-11 17:16
一、項目編號 |
5101122020001147 |
二、項目名稱 |
四川省成都市龍泉驛區航天小學校食堂修建工程 |
三、中標(成交)信息 |
供應商名稱: | 四川凱風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供應商地址 | 成都市青羊區清江東路134號1棟1單元2樓222號 |
中標(成交)金額 | 1151924.93 |
四、主要成交標的信息 |
工程類:名稱:成都市龍泉驛區航天小學校食堂修建工程;施工范圍:設計圖紙上所有內容,包括建筑、結構、給排水和電器照明等(不含明廚亮灶系統及圖紙中的廚房設備);施工工期:120天;項目經理:龍勝喜;執業證書信息:川251111245693 |
五、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信息)名單: |
組長:閆旭;組員:季根元;采購人代表:蘇魏。 |
六、代理機構收費標準及金額: |
代理機構收費標準 | 按照《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計價格[2002]1980號)和《關于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文件規定收取 |
代理機構收費金額 | 15000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
八、其它補充事宜: |
|
|
九、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
1.采購人信息 |
名稱: | 成都市龍泉驛區航天小學校 |
地址: | 成都市龍泉驛區航天城平江北路27號 |
聯系方式: | 聯系人:劉老師;聯系電話:028-84809860 |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
名稱: | 中盛精誠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錦江區靜沙南路29號沙河壹號二期7棟22樓2203室 |
聯系方式: | 聯系人:劉女士;聯系電話:028-86764737 |
3.項目聯系方式: |
項目聯系人: | 劉女士 |
電話: | 19938483635 |
十、附件 |
1.采購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復公告): | 附件 |
2.評審文件: | 附件 |
3.被推薦供應商名單和推薦理由(適用于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競爭性磋商采用書面推薦方式產生符合資格條件的潛在供應商的): | |
4.中標、成交供應商為中小企業的,應公告其《中小企業聲明函》 | 附件 |
5.中標、成交供應商為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應公告其《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 | |
6.中標、成交供應商為注冊地在國家級貧困縣域內物業公司的,應公告注冊所在縣扶貧部門出具的聘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具體數量的證明 | |
采購編號:5101122020001147 成都市龍泉驛區航天小學校食堂修 建工程 競 爭 性 談 判 文 件 采購人:成都市龍泉驛區航天小學校 采購代理機構:中盛精誠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編制 2020 年 11 月 1 目錄 第一章談判邀請............................................................................................................2 第二章談判須知............................................................................................................6 第三章供應商的資格、資質性及其他類似效力要求..............................................26 第四章供應商應當提供的資格、資質性及其他類似效力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257 第五章采購項目技術、服務、政府采購合同內容條款及其他商務要求..............26 第六章談判內容、談判過程中可實質性變動的內容..............................................27 第七章響應文件格式..................................................................................................31 第八章評審方法..........................................................................................................52 第九章政府采購合同(草案)..................................................................................60 第十章工程量清單和圖紙..........................................................................................86 2 第一章談判邀請 中盛精誠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成都市龍泉驛區航天小學校委托,擬對成 都市龍泉驛區航天小學校食堂修建工程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特邀請符 合本次采購要求的供應商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談判。 一、采購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5101122020001147。 2.采購項目名稱:成都市龍泉驛區航天小學校食堂修建工程。 二、資金情況 資金來源:財政資金,1355205.79 元。 三、采購項目簡介: 本項目共一個包,采購內容見工程量清單。 四、定向采購情況 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五、邀請供應商 本項目將只邀請通過資格預審合格后隨機抽取出來的并獲得談判邀請的供 應商才能參加。 六、供應商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應具備下列條件 參加談判的投標人須為已經通過資格預審且持有《資格預審中選通知書》 的供應商。 七、禁止參加本次采購活動的供應商 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 〔2016〕125 號)的要求,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將通過“信用中國”網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詢供應商的信用記錄并保存信用記錄結果網頁截圖,拒絕列入失信被執 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中的供應商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聯合體 成員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視同聯合體存在不良信用記錄)。 3 八、采購文件獲取方式、時間、地點: 談判文件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 日 10:00-16:00(北京 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在中盛精誠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市錦江區靜沙 南路 29 號沙河一號 2期 7棟 2203-2206 室 ) 現場獲取。 獲取談判文件時,供應商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提供單位介紹信、委托人 身份證明(加蓋單位公章);供應商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明。(以 上資料查驗原件留加蓋鮮章的復印件) 本項目談判文件售價及獲取方式:人民幣 150 元/份(談判文件售后不退, 談 判資格不能轉讓)。 九、遞交資格預審響應文件截止時間:2020 年 11 月 30 日 10:30(北京時間); 資格預審時間:2020 年 11 月 30 日 10:30(北京時間);供應商首次遞交施工響 應文件截止時間:2020 年 12 月 4 日 13:30(北京時間);供應商參加談判時間: 2020 年 12 月 4 日 13:30(北京時間)。 十、遞交響應文件地點:中盛精誠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開標廳(成都市錦 江區靜沙南路 29 號沙河壹號二期 7 棟 22 樓 2203 室)響應文件必須在遞交響應 文件截止時間前送達談判地點。逾期送達或沒有密封的響應文件恕不接收。本次 采購不接收郵寄的響應文件。(文件接收時間:2020 年 12 月 4 日 13:00-2020 年 12 月 4 日 13:30) 十一、響應文件開啟時間:2020 年 12 月 4 日 13:30(北京時間)在談判地 點開啟。 十二、談判地點:中盛精誠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錦江區靜沙南 路 29 號沙河壹號二期 7 棟 22 樓 2203 室)。 十三、供應商信用融資: 根據《四川省財政廳關于推進四川省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融資工作的通知》 (川財采[2018]123 號)文件要求,為助力解決政府采購中標、成交供應商資金 不足、融資難、融資貴的困難,促進供應商依法誠信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融資 需求的供應商可根據四川政府采購網公示的銀行及其“政采貸”產品,自行選擇 符合自身情況的“政采貸”銀行及其產品,憑中標(成交)通知書向銀行提出貸 款意向申請,并按照相關規定要求和貸款流程申請信用融資貸款。 4 十四、聯系方式 采購人:成都市龍泉驛區航天小學校。 通訊地址:成都市龍泉驛區航天城平江北路 27 號 聯系人:劉老師 聯系電話:028-84809860 采購代理機構:中盛精誠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成都市錦江區靜沙南路 29 號沙河壹號二期 7棟 22 樓 2203 室 聯系人:劉女士。 聯系電話:028-86764737。 5 第二章談判須知 一、供應商須知附表 序號 應知事項 說明和要求 1 定向采購 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2
采購預算 (實質性要求) 本項目只有1個包,預算費用:1355205.79元 最后報價超過采購預算,其響應文件按無效處理。 3
最高限價 (實質性要求) 本項目只有1個包,最高限價1355205.79元, 最后報價超過最高限價,其響應文件按無效處理。 4
本國工程 (實質性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十條的規定,本項目采購 本國工程。 5 低于成本價 不正當競爭預防措施 (實質性要求) 1、供應商報價低于采購預算 85%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應商報價 算術平均價 90%,有可能影響工程質量或者不能誠信履約的,應 當要求其在評審現場合理的時間內提供書面說明,必要時提交相 關證明材料;供應商不能證明其報價合理性的,談判小組應當將 其響應文件作為無效處理。供應商的書面說明材料應當按照國家 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要求,逐項就供應商提供的工程及其有關的 貨物、服務的主營業務成本、稅金及附加、銷售費用、管理費用、 財務費用等成本構成事項詳細陳述。 2、供應商書面說明應當簽字確認或者加蓋公章,否則無效。 書面說明應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確 認。 3、供應商提供書面說明后,談判小組應當結合采購項目采購 需求、專業實際情況、供應商財務狀況報告、與其他供應商比較 情況等就供應商書面說明進行審查評價。供應商拒絕或者變相拒 絕提供有效書面說明或者書面說明不能證明其報價合理性的或 未在規定時間內遞交有效書面說明書的,談判小組應當將其響應 文件作為無效處理。 6 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 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微 企業)價格扣除和 失信企業報價加成 一、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微企業) 價格扣除 1.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 [2011]181 號)的規定,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產品的價格給予 10% 6 序號 應知事項 說明和要求 或者扣分 的價格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 2.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中小企業應當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格式詳見第七章響應文件格式《格式 2-6 五、中小企業(監獄 企業)聲明函》)原件。監獄企業應當提供《監獄企業證明》原 件。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應當提供《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原 件。未提供的,視為放棄享受小微企業價格扣除優惠政策。 3.大中型企業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小型、微型 企業組成聯合體共同參加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政府采購活動 的,聯合體報價協議中約定,小型、微型企業的協議合同金額占 到聯合體報價協議合同總金額 30%以上的,可給予聯合體 3%的價 格扣除。 聯合體各方均為小型、微型企業的,聯合體視同為小型、微型企 業享受規定的扶持政策。組成聯合體的大中型企業和其他自然 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小型、微型企業之間不得存在投資關 系。 二、失信企業報價加成或者扣分(實質性要求) 1.對記入誠信檔案且在有效期內的失信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 活動按照 10%的報價加成,以加成后報價作為該供應商報價參與 評審。供應商失信行為懲戒實行無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為進 行報價加成懲戒后報價超過政府采購預算的,其響應文件按照無 效處理。 2.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時,應當就自己的誠信情況在響應文 件中進行承諾。 7
節能、環保及無線局域網 產品政府采購政策 一、節能、環保產品政府采購政策: 根據《財政部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調整優化 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 9 號)相關要求,依據品目清單和認證證書實施政府優先采購和強 制采購。本項目采購的產品屬于品目清單范圍的,依據國家確定 的認證機構出具的、處于有效期之內的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 認證信息,對通過認證的的產品實施政府優先采購或強制采購。 本項目采購的產品屬于品目清單強制采購范圍的,供應商應當在 響應文件中提供國家確定的認證機構的認證結果信息發布平臺公 布的該產品認證信息截圖或者打印資料并加蓋供應商公章(鮮 章),否則其響應文件按無效處理。(實質性要求) 7 序號 應知事項 說明和要求 本項目采購的產品屬于品目清單優先采購范圍的,對獲得證書的 產品實施政府優先采購。 注:對政府采購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實施品目清單管理。財 政部、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等部門確定實施政府優先采購和 強制采購的產品類別,以品目清單的形式發布并適時調整。 二、無線局域網產品政府采購政策: 本項目采購的產品屬于中國政府采購網公布的《無線局域網認證 產品政府采購清單》且在有效期內的,供應商在響應文件中可提供 該產品政府采購清單對應頁并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鮮章)。 8 談判情況公告
供應商資格審查情況、談判情況、報價情況、談判結果等在四川 政府采購網上采購結果公告欄中予以公告。 9
履約保證金 (實質性要求) 金額:采購合同總金額的10%(不超過10%)。 交款方式:履約保證金可以以支票、匯票、本票或者金融機構出 具的保函等非現金形式提交(包括網銀轉賬,電匯等方式)。 收款單位:簽訂合同前由采購人確定。 開戶行:簽訂合同前由采購人確定。 銀行賬號:簽訂合同前由采購人確定。 交款時間:成交通知書發放后,政府采購合同簽訂前。 注:提供保函的的擔保機構必須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關資質和償 付能力的擔保機構。保函是銀行等金融機構出具的,保函必須要在 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能夠進行查詢,否則將取消成交資格,采購 人將重新確定成交供應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的,將按照有關規定上繳國庫。逾期退還履 約保證金的,將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并賠償供應商損失。 10 談判文件咨詢 聯系人:劉女士。 聯系電話:19938483635。 11 談判過程、結果咨詢 聯系人:劉女士。 聯系電話:19938483635。 12 成交通知書領取 采購結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購網上發布后,請成交供應商憑有效 身份證明證件到中盛精誠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錦江區靜 沙南路29號沙河壹號二期7棟22樓2203室)領取成交通知書。 聯系電話:19938483635。。 13 供應商詢問 聯系人:劉女士。 聯系電話:19938483635。 14 供應商質疑 聯系人:劉女士。 8 序號 應知事項 說明和要求 聯系電話:19938483635。 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規定,供應商質疑不 得超出談判文件、談判過程、談判結果的范圍,供應商針對同一采 購程序環節的質疑應在法定質疑期內一次性提出。 15 供應商投訴 投訴受理單位:成都市龍泉驛區財政局。 地址:成都市龍泉驛區龍泉街道辦事處中街117號。 聯系電話:028-84636986。 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他有關等規定,供 應商投訴事項不得超出已質疑事項的范圍。 16
政府采購合同 公告備案 政府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政府采購合同將在四川 政府采購網公告;政府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政府 采購合同將向采購項目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違規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7 代理服務費 本項目代理服務費收費采用差額定率累進計費方式,收費按 《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計價格[2002]1980號)文件 收費標準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 18 合同分包 ?本項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19 聲明承諾提醒 供應商響應文件中提供的各種聲明和承諾應當真實有效,無效聲 明和承諾、虛假聲明和承諾將由供應商自己承擔由此帶來的任何 不利后果,虛假聲明和承諾還將報告監管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20
中小企業政府采購信用 融資 參加本次采購活動成交的中小企業無需提供財產抵押或第三方 擔保,憑借政府采購合同可向金融機構申請融資。相關政策規定 內容請在“四川政府采購網”查詢。 21 其他 1、本次采購活動邀請通過資格預審合格并隨機抽取入圍的5家合 格供應商參加競爭性談判,在此活動中供應商不再遞交資格響應 文件,只須遞交施工響應性文件。 2、遞交文件時須攜帶授權委托書,遞交人身份證原件。 9 二、總則 1.適用范圍 1.1 本談判文件僅適用于本次談判采購項目。 1.2 本談判文件的解釋權歸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所有。 2.采購主體 2.1 本次談判的采購人是成都市龍泉驛區航天小學校。 2.2 本次談判的采購代理機構是中盛精誠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3. 合格供應商 合格供應商應具備以下條件: 3.1 具備法律法規和本采購文件規定的資格條件; 3.2 不屬于禁止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 4. 談判費用(實質性要求) 供應商應自行承擔參加談判活動的全部費用。 5.充分、公平競爭保障措施(實質性要求) 5.1 利害關系供應商處理。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 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采購項目實行資格預審 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可以參加資 格預審,但只能由供應商確定其中一家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加后續的政府采購活 動,否則,其響應文件作為無效處理。 5.2 利害關系授權代表處理。兩家以上的供應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 項目中,委托同一個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員、同一單位的人員作為其授權代表, 否則,其響應文件作為無效處理。 5.3 前期參與供應商處理。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 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供應 商為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在確定采購需求、編制采購文件過程中提供咨詢論證, 10 其提供的咨詢論證意見成為采購文件中規定的供應商資格條件、技術服務商務要 求、評審因素和標準、政府采購合同等實質性內容條款的,視同為采購項目提供 規范編制。 5.4供應商實際控制人或者中高級管理人員,同時是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 不得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 5.5同一母公司的兩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組成聯合體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 下的采購活動,不得以不同供應商身份同時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 動。 5.6 供應商與采購代理機構存在關聯關系,或者是采購代理機構的母公司或 子公司,不得參加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 5.7 回避。政府采購活動中,采購人員及相關人員與供應商有下列利害關系 之一的,應當回避: (1)參加采購活動前 3年內與供應商存在勞動關系; (2)參加采購活動前 3年內擔任供應商的董事、監事; (3)參加采購活動前 3年內是供應商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 (4)與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 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 (5)與供應商有其他可能影響政府采購活動公平、公正進行的關系。 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購人員是指采購人內部負責采購 項目的具體經辦工作人員和直接分管采購項目的負責人,以及采購代理機構負責 采購項目的具體經辦工作人員和直接分管采購活動的負責人。本項目政府采購活 動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關人員是指談判小組成員。 供應商認為采購人員及相關人員與其他供應商有利害關系的,可以向采購代 理機構書面提出回避申請,并說明理由。采購代理機構將及時詢問被申請回避人 員,有利害關系的被申請回避人員應當回避。 6.聯合體競爭性談判(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談判) 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采購人簽訂采購合同,就采購合同約定的事項對采購 人承擔連帶責任。 11 7.響應文件有效期 本項目響應文件有效期為遞交談判響應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應商響應 文件中必須載明響應文件有效期,響應文件中載明的響應文件有效期可以長于談 判文件規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談判文件規定的期限。否則,其響應文件將作為 無效處理。 8.知識產權(實質性要求) 8.1供應商應保證在本項目中使用的任何技術、產品和服務(包括部分使用), 不會產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其它知識產權而引起的法律和經 濟糾紛,如因專利權、商標權或其它知識產權而引起法律和經濟糾紛,由供應商 承擔所有相關責任。 8.2 除非談判文件特別規定,采購人享有本項目實施過程中產生的知識成果 及知識產權。 8.3 供應商將在采購項目實施過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識成果的,使用 該知識成果后,供應商需提供開發接口和開發手冊等技術資料,并承諾提供無限 期支持,采購人享有使用權(含采購人委托第三方在該項目后續開發的使用權)。 8.4 如采用供應商所不擁有的知識產權,則在報價中必須包括合法獲取使用 該知識產權的相關費用。 三、談判文件 9.談判文件的構成(實質性要求) 9.1 談判文件是供應商準備響應文件和參加談判的依據,同時也是談判的重 要依據。談判文件用以闡明談判項目所需的資質、技術、服務及報價等要求、談 判程序、有關規定和注意事項以及合同主要條款等。 9.2 供應商應認真閱讀和充分理解談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項、格式條款和規范 要求。供應商應詳細閱讀談判文件的全部內容,按照談判文件的要求提供響應文 件,并保證所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一經發現有虛假行為的,將取 消其參加談判或成交資格,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2 10. 談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1 在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可以對談判文件 進行澄清或者修改。 10.2 采購代理機構對已發出的談判文件進行澄清或者修改,應當以書面形 式將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通知所有按照規定獲得了談判文件的供應商,同時在四 川政府采購網上發布更正公告。該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談判文件的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響應文件編制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發布公 告并書面通知供應商的時間,應當在首次提交響應文件截止之日起 5日前;不足 上述時間的,應當順延遞交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 10.3 供應商應于遞交響應文件截止前,在四川政府采購網查詢本項目的更 正公告,以保證其對談判文件做出正確的響應。供應商未按要求相關文件, 或由于未及時關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責任由供應商自行負責。 更正通知通過供應商報名時備注的電子郵箱發送至所有按照規定獲得了談 判文件的供應商,供應商在收到相應更正通知后,以書面形式給予確認。如供應 商未給予書面回復,則視為收到并認可該更正通知的內容。 10.4 供應商認為需要對談判文件進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書面形式向 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提出申請,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決定是否采納供應商 的申請事項。 11. 答疑會和現場考察 11.1 根據采購項目和具體情況,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認為有必要,可以 在談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響應文件提交截止前,組織已獲取談判文件的潛在供 應商現場考察或者召開答疑會。 11.2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組織現場考察或者召開答疑會的,將以書面形 式通知所有按照規定獲得了談判文件的潛在供應商。供應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 要求參加現場考察或者答疑會的,視同放棄參加現場考察或者答疑的權利,采購 人、采購代理機構不再對該供應商重新組織,但也不會以此限制供應商提交響應 文件或者以此將供應商響應文件直接作為無效處理。 11.3 供應商考察現場或者參加答疑會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應商自己承 13 擔。 四、響應文件 12.響應文件的組成(實質性要求) 12.1 供應商應按照談判文件的規定和要求編制施工響應文件。供應商在成 交后將成交項目的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應當在響應文件中載 明或談判過程中澄清。 12.2 供應商編寫的響應文件應包括施工響應文件和資格預審中選通知書, 根據談判文件的規定要求提供。 13.響應文件的語言(實質性要求) 13.1 供應商提交的響應文件以及供應商與采購組織單位就有關談判采購的 所有來往書面文件均須使用中文。響應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資料,主要部分要對應 翻譯成中文并加蓋供應商公章后附在相關外文資料后面。 13.2 翻譯的中文資料與外文資料如果出現差異和矛盾時,以中文為準。涉 嫌提供虛假材料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13.3 如因未翻譯而造成對供應商的不利后果,由供應商承擔。 14.計量單位(實質性要求) 除談判文件中另有規定外,本次采購項目所有合同項下的報價均采用國家法 定的計量單位。 15. 報價(實質性要求) 15.1 供應商應認真核實本項目的工程量清單。工程量清單(紙質或電子版) 不一致時以?紙質?電子版為準。 15.2 所有報價一律以人民幣報價。采購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幣幣種的報價。 15.3 供應商的報價是其響應本項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內容的價格體現,包括供 應商完成本項目所需的一切費用。 15.4 本項目合同價格形式為?固定單價合同□固定總價合同。 15.5 本項目采用工程量清單報價,合同為固定單價合同。(本條適用于固定 14 單價合同項目)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的扉頁(僅指投標總價扉頁,下同)應由注冊或登記 在本單位的造價人員簽字并蓋執業印章。除此之外,造價人員無需在響應文 件其他任何地方簽字或蓋執業印章。供應商委托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編制已標 價工程量清單的,應在響應文件中附工程造價咨詢委托合同,由注冊或登記 在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造價人員簽字并蓋執業印章。 供應商最后報價超過政府采購預算或最高限價(金額詳見“供應商須知 附表”)的, 其響應文件按無效處理。 供應商在首次提交的響應文件中的報價(即首次報價)應按談判文件及 工程量清單編制要求,列出報價的構成及明細,包括但不限于分部分項工程、 措施項目、其他項目、規費及稅金等。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費、暫列金額、暫 估價、規費及稅金應按工程量清單(總說明)的要求計取。 供應商對工程量清單中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的單價未填報或填 報為零的,視為單價遺漏。出現單價遺漏情況,視為其費用已分攤在工程量 清單其他相關子目的單價(價格)之中。如成交,供應商應完成該項目,但 該項目不得另行計價。 供應商提交的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應符合本項目工程量清單以及清單說 明的要求。當供應商的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按照無效響 應文件處理。 (一)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的項目名稱、項目特征描述(與采購文件工程量清 單中的項目特征描述的實質性內容一致的除外)、計量單位、工程量與 采購文件工程量清單不一致的; (二) 供應商未按采購文件工程量清單總說明規定或其持有的《四川省施工企 業工程規費計取標準》證書中的規費標準(采購文件工程量清單總說明 無規定時)計取規費的; (三) 采購文件明確了安全文明施工費金額或費率并要求按此金額或費率填 報而供應商填報錯誤或未填報的; (四)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暫列金額未按采購文件工程量清單中列明的金額 填報的; 15 (五)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材料、工程設備暫估價未按采購文件工程量清單中 列出的單價計入綜合單價的; (六)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專業工程暫估價未按采購文件工程量清單中列明 的金額填寫的; (七)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計日工未按采購文件工程量清單中列明的數量進 行報價的; (八) 當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的任何單價、合價或總價,出現兩個及以上金額 的。 若供應商的最后報價只有一個總價,且相對首次報價有調整(上調取“+”, 下調取“-”),則該調整金額將會以百分比(A)形式套用于首次報價中除暫列 金額、專業暫估價以及包干費用以外的各項目單價,調整后的單價(B)作為工 程變更及竣工結算的依據。百分比(A)計算如下(保留兩位小數): (±)調整金額 百分比(A)= ×100% 修正后的首次報價-暫列金額-專業工程暫估價-包干費用 調整后的單價 B =修正后的首次報價中的單價×(1+A) 15.6 固定總價合同(本條適用于固定總價合同項目,采購人可以根據采購 項目需要直接在談判文件中確定采購項目的采購價格,如規定報價按控制價下浮 XX% 。采購人直接在談判文件中確定采購項目的采購價格的,可以參考工程招標 投標中按照控制價下浮一定比例的做法)。 本項目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控制價)用于供應商核算成本,除標價外所有內容 必須完全響應,響應文件中可不提供清單計價表,響應即可。(若提供清單計價表, 其中所有內容均不作為簽訂、履行合同依據;也不作為結算依據。結算按固定總 價合同相關規定執行)。 16.響應文件格式 16.1 供應商應執行談判文件第七章的規定要求。 16.2 對于談判文件沒有格式要求的由供應商自行編寫。 16 17.響應文件的編制和簽署 17.1 施工響應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兩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標明施工響應 文件、采購項目名稱、采購項目編號、包件號及名稱(若有)、供應商名稱以及 “正本”或“副本”字樣。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內容,以正本書面響應文件 為準。 17.2 響應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變質的墨水書寫,并在 規定簽章處簽字和蓋章。響應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復印件。本項目響應文件提 供紙質響應文件/提供電子響應文件(二選一,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得同時 要求供應商提供紙質響應文件和電子響應文件)。 17.3 響應文件的打印和書寫應清楚工整,任何行間插字、涂改或增刪,必 須由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蓋供應商公章。 17.4(實質性要求)響應文件應由供應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本人或其 授權代表在響應文件要求的地方簽字(注:供應商為法人的,應當由其法定代表 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確認;供應商為其他組織的,應當由其主要負責人或者授權 代表簽字確認;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其本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確認)或加 蓋私人印章,要求加蓋公章的地方加蓋單位公章,不得使用專用章(如經濟合同 章、投標專用章等)或下屬單位印章代替。 17.5 響應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頁編目編碼。 17.6 要求提供紙質響應文件的,響應文件正本和副本應當采用膠裝方式裝 訂成冊,不得散裝或者合頁裝訂。 17.7(實質性要求)響應文件應按談判文件的要求簽署、蓋章(第八章 2.2.6 規定的例外情形除外)。 17.8 提供紙質響應文件的,響應文件統一用 A4 幅面紙印制,除另有規定外。 18.響應文件的密封和標注(不屬于本項目談判小組評審范疇,由采購人、 采購代理機構在接收響應文件時及時處理。) 18.1 響應文件可以單獨密封包裝,也可以所有響應文件密封包裝在一個密 封袋內。 17 18.2 響應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層應清楚地標明采購項目名稱、采購項目編號、 包件號及名稱(若有)、供應商名稱。 18.3 所有外層密封袋的封口處應粘貼牢固。 18.4 未密封的響應文件,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將拒收或者在時間允許的 范圍內,要求供應商密封完善后接收。 19.響應文件的遞交 19.1 施工響應文件應于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送達指定地點,采購代理 機構拒絕接收截止時間后送達的響應文件。 19.2 報價表在談判后,由談判小組要求供應商進行報價時遞交。 19.3 本次采購不接收郵寄的響應文件。 20.響應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補充、修改響應文件的密封和標注按照本章“18. 響應文件的密封和標注”規定處理) 20.1 供應商在提交響應文件后可對其響應文件進行修改或撤回,但該修改 或撤回的書面通知須在遞交截止時間之前送達采購代理機構,補充、修改的內容 作為響應文件的組成部分。且該通知需經正式授權的供應商代表簽字方為有效。 供應商在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可以對所提交的響應文件進行補充、修改或 者撤回,補充、修改的內容與響應文件不一致的,以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準。 20.2供應商對響應文件修改的書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應該按規定進行編寫、 密封、標注和遞送,并注明“修改響應文件”字樣。 20.3 供應商不得在遞交截止時間起至響應文件有效期期滿前撤銷其響應文 件,否則將認定其響應文件有效期的承諾為虛假承諾,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20.4 供應商對其提交的響應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五、資格和施工響應文件評審 21.資格評審 21.1 本項目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將向通過隨機抽取進入談判評審環節的 18 供應商提供談判文件,供應商應當按照談判文件的要求在本談判文件規定的時間 內提交施工響應文件。 21.2 談判小組的組建及其評審工作按照有關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規 定對施工響應文件進行評審。 六、成交事項 22.確定成交供應商 22.1 本項目采購人將按談判小組推薦的成交候選供應商順序確定成交供應 商。 22.2 采購代理機構自評審結束后 2 個工作日內將談判報告及有關資料送交 采購人確定成交供應商。 22.3 采購人收到談判報告及有關資料后,將在 5 個工作日內按照談判報告 中推薦的成交候選供應商順序確定成交供應商。采購人逾期未確定成交供應商且 不提出異議的,視為確定談判報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應商為成交供應商。 22.4 采購人確定成交供應商過程中,發現成交候選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不予確定其為成交供應商: (1)成交候選供應商屬于禁止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的; (2)成交候選供應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繼續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3)成交候選供應商無償贈與或者低于成本價競爭; (4)成交候選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 (5)成交候選供應商惡意串通。 23.成交結果 23.1 采購人確定成交供應商后,將及時書面通知采購代理機構,由采購代 理機構發出成交通知書并發布成交結果公告。 23.2 成交供應商應當及時領取成交通知書。本項目需要交納履約保證金的, 成交供應商應當及時向采購人交納。 23.3 成交供應商不能及時領取成交通知書,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應當通 過郵寄、快遞等方式將項目成交通知書送達成交供應商。 19 24.成交通知書 24.1 成交通知書為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依據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24.2 成交通知書對采購人和成交供應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書發出 后,采購人無正當理由改變成交結果,或者成交供應商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的, 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4.3 成交供應商的響應文件作為無效響應文件處理或者有政府采購法律法 規規章制度規定的成交無效情形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在取得有權主體的認 定以后,有權宣布發出的成交通知書無效,并收回發出的成交通知書,依法重新 確定成交供應商或者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七、合同事項 25.簽訂合同 25.1 成交供應商應在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與采購人簽訂采購合 同。由于成交供應商的原因逾期未與采購人簽訂采購合同的,將視為放棄成交, 取消其成交資格并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25.2 談判文件、成交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及雙方確認的澄清文件等,均為有 法律約束力的合同組成部分。 25.3 采購人不得向成交供應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為簽訂合同的條 件,不得與成交供應商私下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任何協議,所簽訂的合同 不得對談判文件和成交供應商響應文件確定的事項進行修改。 25.4 成交供應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購合同或放棄成交的,采購人 可以與后一位序的成交候選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依此類推。 25.5 競爭性談判文件、成交供應商提交的響應文件、談判中的最后報價、 成交供應商承諾書、成交通知書等均稱為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組成內容。 26.合同分包(實質性要求) 26.1 本項目合同接受分包與否,以“供應商須知附表”勾選項為準。 20 26.2 采購合同實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應商就采購項目和分包項目向采購 人負責,分包供應商就分包項目承擔責任。履行分包項目事項應當具備法定資質 規定要求的,分包供應商應當具備相應資質。 26.3 中小企業依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 號)規定的政策獲取政府采購合同后,小型、微型企業不得分包或轉包給大型、 中型企業,中型企業不得分包或轉包給大型企業。 27.合同轉包(實質性要求) 本采購項目嚴禁成交供應商將任何政府采購合同義務轉包。本項目所稱轉 包,是指成交供應商將政府采購合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并退出現有政府采購合 同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受讓人(即第三人)實質成為政府采購合同的另 一方當事人的行為。 成交供應商轉包的,視同拒絕履行政府采購合同義務,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8.補充合同 采購合同履行過程中,采購人需要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工程或者服 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以與成交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合同, 但所有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百分之十,該補充合同應 當在原政府采購合同履行過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購合同履行結束后,且采購貨 物、工程和服務的名稱、價格、履約方式、驗收標準等必須與原政府采購合同一 致。 29.履約保證金(實質性要求) 29.1 成交供應商應在合同簽訂之前交納競爭性談判文件規定數額的履約保 證金。 29.2 如果成交供應商在規定的合同簽訂時間內,沒有按照采購文件的規定 交納履約保證金,且又無正當理由的,將視為放棄成交。 30.合同公告 采購人應當自政府采購合同簽訂(雙方當事人均已簽字蓋章)之日起 2個工 21 作日內,將政府采購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購網上公告,但政府采購合同中涉及國家 秘密、商業秘密的內容除外。 31.合同備案 采購人應當將政府采購合同副本自簽訂(雙方當事人均已簽字蓋章)之日起 七個工作日內通過四川政府采購網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32.履行合同 32.1 成交供應商與采購人簽訂合同后,合同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條款,履 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保證合同的順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合同糾紛,合同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及《合 同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33.驗收 33.1 本項目采購人及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將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相關法律 法規、《四川省政府采購項目需求論證和履約驗收管理辦法》(川財采〔2015〕 32 號)的要求及國家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方法和內容進行驗收。 33.2 驗收結果合格的,成交供應商憑驗收報告辦理相關手續;驗收結果不 合格的,履約保證金將不予退還,也將不予支付采購資金,還可能會報本項目同 級財政部門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及《四川省政府采購當事人誠信管理辦法》(川 財采〔2015〕33 號)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或者以失信行為記入誠信檔案。 34.資金支付 采購人將按照政府采購合同規定,及時向成交供應商支付采購資金。本項目 采購資金付款詳見第五章規定的付款方式。對于滿足政府采購合同約定支付條件 的,采購人應當自收到發票后 30 日內將資金支付到合同約定的供應商賬戶,不 得以機構變動、人員更替、政策調整等為由延遲付款,不得將采購文件和合同中 未規定的義務作為向供應商付款的條件。 22 八、談判紀律要求 35.供應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應商參加本項目談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虛假材料謀取成交; (2)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供應商; (3)與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或其他供應商惡意串通; (4)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談判小組成員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當利 益; (5)在談判過程中與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進行協商; (6)成交后無正當理由拒不與采購人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7)未按照談判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8)將政府采購合同轉包或者違規分包; (9)提供假冒偽劣產品; (10)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政府采購合同; (11)拒絕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或者向監督檢查部門提供虛假情況;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供應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規定追究法律責任,具備(1)-(8)條情形之 一的,同時將取消成交資格或者認定成交無效。 九、詢問、質疑和投訴 36.詢問、質疑、投訴的接收和處理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關于加強政府采購供應商投 訴受理審查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和四川省的有關規定辦 理(詳細規定請在四川政府采購網政策法規模塊查詢)。 十、其他 23 37.本談判文件中所引相關法律制度規定,在政府采購中有變化的,按照變 化后的相關法律制度規定執行。本章規定的內容條款,在本項目遞交響應文件截 止時間屆滿后,因相關法律制度規定的變化導致不符合相關法律制度規定的,直 接按照變化后的相關法律制度規定執行,本談判文件不再做調整。 38.(實質性要求)國家或行業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技術標準、質量標準 和資格資質條件等有強制性規定的,必須符合其要求。 24 第三章供應商的資格、資質性及其他類似效力要求 一、參加談判的供應商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已經通過資格預審且持有《資格預審中選通知書》的供應商。 2.按照規定獲取了談判文件。 二、其他類似效力要求: 授權參加本次采購活動的供應商代表證明材料。 注:1.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得隨意擅自增加本范本規定之外的資格條 件。 2.資格要求中“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 大違法記錄”中的重大違法記錄,即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 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其中較大數額罰款的具體金額 標準是指:若采購項目所屬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對較大數額罰款金額標準有明文規 定的,以所屬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較大數額罰款金額標準;若采購項目所屬 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對較大數額罰款金額標準未明文規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規 定的行政處罰罰款聽證標準金額。 3.供應商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被納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稅務 部門、銀行認定的失信名單且在有效期內,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購合同履約過程 中及其他經營活動(合同)履約過程中未依法履約被有關行政部門處罰(處理) 的,本項目不認定其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25 第四章供應商應當提供的資格、資質性 及其他類似效力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一、應當提供的供應商資格、資質性及其他類似效力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一)資格要求相關證明材料: 提供資格預審中選通知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二)其他類似效力要求相關證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授權代理書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 (注:①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授權代理書原件需加蓋公章;②如響應文件均 由供應商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簽字或加蓋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單位負 責人本人參與談判的,則可不提供。) 注:以上要求的資料復印件(身份證明材料、采購文件購買情況證明材料除外) 均須加蓋供應商單位的公章(鮮章),證明材料是雙面的,在單面加蓋公章,不 影響響應文件的實質有效性。 26 第五章采購項目技術、服務、政府采購合同內容條款 及其他商務要求 本章采購需求中標注“★”號的條款為本次談判采購項目的實質性要求, 供應商在談判結束后應全部滿足。 ★1. 技術、服務、合同條款要求 ★2.漏項工程處理:施工過程中,發現工程量清單存在漏項工程的,該漏項工程 作為本項目本章采購需求的組成部分,采購人和供應商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 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簽訂不超過成交金額百分之十的補充合同。 ★3.供應商針對本項目的施工,必須達到國家及行業現行技術規范標準,符合國 家及行業驗收合格標準。 4. 針對本項目的其他技術服務要求:(可在談判過程中做相應的調整) 序號 項目 要求 1 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 姓名: 2 技術負責人 姓名: 3 工期 工期總日歷天數:120 天。 4 缺陷責任期 24 個月 5 分包 不允許 6 價格調整 見合同條款 7 履約保證金 采購合同總金額的 10% 8 付款方式
工程價款及預付款的支付按照專用 合同條款約定執行。 27 第六章談判內容、談判過程中可實質性變動的內容 針對第五章、第九章所包含的技術、服務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條款,在談判過 程中,談判小組在獲得采購人代表確認的前提下,可以根據談判情況實質性變動 相關內容。談判小組對談判文件作出的實質性變動是談判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 談判小組會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 28 第七章響應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響應文件格式(不包括簽字蓋章),除格式中明確將該格式作為實 質性要求的,不具有強制性。 二、本章所制響應文件格式有關表格中的備注欄,由供應商根據自身響應情況作 解釋性說明,不作為必填項。 三、本章所制響應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寫的相關內容事項,可能會與本采購項 目無關,在不改變響應文件原義、不影響本項目采購需求的情況下,供應商可以 不予填寫,但應當注明。 29 格式 2-1 封面: (正本/副本) XX 工程 施工響應文件 供應商名稱: 采購項目編號: 包號: XX 年 XX 月 XX 日 30 格式 2-2 一、報價函 XXXXXXX(采購代理機構名稱): 1.我方己仔細研究了 XX(項目名稱)談判文件的全部內容,愿意以人民幣(大 寫 XX)(¥XX)的總報價,工期 XX 日歷天,按合同約定實施和完成承包工 程,修補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質量達到規定要求標準。 2.我方承諾在響應文件有效期天內不修改、撤銷響應文件。 3.如我方成交: (l)我方承諾在收到成交通知書后,在規定的期限內與采購人簽訂合同。 (2)我方承諾按照談判文件規定的金額和方式向采購人繳納履約保證金。 (3)我方將嚴格履行政府采購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 (4)我方同意本談判文件依據《四川省政府采購當事人誠信管理辦法》(川財 采〔2015〕33 號文件)對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為進行懲戒。 (5)我方愿意提供貴單位可能另外要求的,與談判報價有關的文件資料,并保 證我方已提供和將要提供的文件資料是真實、準確的。 (6)我方自愿按照談判文件規定的各項要求完成工程建設項目,最后報價以《最 后報價表》為準,接受采購人按照政府采購合同約定金額支付采購資金。 (7)(其他補充說明)。 供應商名稱:XXX(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個人印章):XXX 通訊地址:XXX 郵政編碼:XXX 聯系電話:XXX 傳真:XXX 日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31 格式 2-3 二、承諾函(實質性要求) XXX(采購代理機構名稱): 我方作為本次采購項目的供應商,根據談判文件要求,現鄭重承諾如下: 一、我方已認真閱讀并接受本項目談判文件的全部實質性要求。 二、在參加本次采購活動中,不存在與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關系的其他供應商參與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的行為。 三、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 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我方承諾不屬于此類禁止參 加本項目的供應商。 四、在參加本次采購活動中,不存在和其他供應商在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項 目中,同時委托同一個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員、同一單位的人員作為代理人的 行為。 五、我方實際控制人或者中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其他工作人員,不存在同時是 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的情形。 六、不存在同一母公司的兩家以上的子公司,以不同供應商身份同時參加本 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的情形。 七、我方與采購代理機構不存在關聯關系,也不是采購代理機構的母公司或 子公司。 八、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購當事人誠信管理辦法》(川財采[2015]33 號) 規定的記入誠信檔案的失信行為,將在響應文件中全面如實反映。 九、響應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資料和技術、服務、商務等響應承諾情況都是真 實的、有效的、合法的。 十、如本項目談判采購過程中需要提供樣品,則我方提供的樣品即為成交后 將要提供的成交產品,我方對提供樣品的性能和質量負責,因樣品存在缺陷或者 不符合談判文件要求導致未能成交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不利后果。 十一、國家或行業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技術標準、質量標準和資格資質條 件等有強制性規定的,我方承諾符合其要求。 十二、參加本次采購活動,我方完全同意談判文件第二章關于“談判費用”、 “合同分包”、“合同轉包”、“履約保證金”的實質性要求,并承諾嚴格按照 32 談判文件要求履行。 十三、我方保證在本項目使用的任何技術、產品和服務(包括部分使用)時, 不會產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其它知識產權而引起的法律和經 濟糾紛,如因專利權、商標權或其它知識產權而引起法律和經濟糾紛,由我方承 擔所有相關責任。除非談判文件特別規定,采購人享有本項目實施過程中產生的 知識成果及知識產權。如我方在采購項目實施過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識成 果的,使用該知識成果后,我方承諾提供開發接口和開發手冊等技術資料,并提 供無限期支持,采購人享有使用權(含采購人委托第三方在該項目后續開發的使 用權)。如我方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識產權,則在報價中已包括合 法獲取該知識產權的相關費用。 十四、我方承諾按照學校教學安排合理安排施工作業時間段,施工期間盡量 不影響正常的教育教學。 十五、與我方存在直接控股關系的單位為:XXX;存在管理關系單位為:XXX。 我方對上述承諾的內容事項真實性負責。如經查實上述承諾的內容事項存在 虛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虛假材料謀取成交的法律責任。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個人印章):XXX 供應商名稱:XXXX(蓋章) 日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33 格式 2-4 三、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施工組織設計(實施方案) 1、已標價工程量清單相關要求詳見談判文件“第二章談判須知”第 16 條關于 報價的相關要求以及工程量清單總說明的相關要求。 2、施工組織設計(實施方案)格式及內容自擬。 34 格式 2-5 四、供應商基本情況表 供應商名稱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網址 法定代表人/主 要負責人
姓名 技術職稱 聯系電話 技術負責人 姓名 技術職稱 聯系電話 成立時間 員工總人數: 企業資質等級 其中 項目經理 營業執照號 高級職稱人員 注冊資金 中級職稱人員 開戶銀行 初級職稱人員 賬號 技工 經營范圍 備注 供應商名稱:XXX(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個人印章):XXX 日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35 格式 2-6 五、中小企業聲明函 本公司鄭重聲明,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 181 號)的規定,本公司為 XXXX(請填寫:中型、小型、微型)企業。即,本公 司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 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 號)規定的 劃分標準,本公司為 XXXX_(請填寫:中型、小型、微型)企業。 2.本公司參加_XXXX_單位的_XXXX__項目采購活動,由本企業承擔工程建設 及服務。 本公司對上述聲明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供應商名稱:XXXX(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個人印章):XXXX 日期:XXXX 注: 1、本聲明適用于供應商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 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 號)規定劃分標 準的中小企業。 2、供應商為非企業單位的,不得提供此聲明,提供此聲明的,聲明無效。 36 格式 2-7 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 本單位鄭重聲明,根據《財政部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促進殘疾 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 141 號)的規定,本單位為符 合條件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且本單位參加 XXXX 單位的 XXXX 項目采購活動 由本單位承擔工程。 本單位對上述聲明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單位名稱:XXXX(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個人印章):XXXX 日期:XXXX 注: 1、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享受預留份額、評審中價格扣除等促進中小企 業發展的政府采購政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屬于小型、微型企業的,不重復享受政策。 2、供應商為非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不得提供此聲明,提供此聲明的,聲明無效。 37 格式 2-8 七、技術、服務、合同條款要求應答表 序號 項目 響應內容 備注 1 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 姓名: 2 技術負責人 姓名: 3 工期 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 4 缺陷責任期 個月 5 分包 6 價格調整 7 履約保證金 8 付款方式 … … … … 注:供應商必須根據談判文件要求據實逐條填寫,不得虛假陳述,否則,其 響應文件無效并按規定追究其相關責任。 供應商名稱:XXX(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個人印章):XXX 日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38 格式 2-9 八、供應商類似項目業績一覽表 序號 項目業主 項目名稱 工程類別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設規模
合同價格 (元)
備注 1 2 3 … 供應商名稱:XXXX(蓋單位公章) 日期: XXXX 39 格式 2-10 九、供應商類似項目業績情況表 1 合同名稱: 業主名稱: 合同價格: 工程地址: 2 所承擔合同的主要內容: 3 工程類別: 4 建設規模: 5 項目負責人: 6 開工日期: 7 竣工日期(或計劃竣工日期): 8 項目描述: 9 其他: 注:1、每個業績項目單獨填表并編號,應按要求填報工程業績表并附相關有效 證明材料,蓋章方式不作要求。 2、表中所有空格內容均須填寫,如確實不須填寫或無法填寫,應在空格 中填寫“無”。 40 格式 2-11 十、項目管理機構 (一)項目管理機構組成表 序號 職務 姓名 執業或職業資格 職稱 證書名稱 證書編號 職稱專業 級別 1
項目負責人 (項目經理) 2 項目技術負責人 3 施工員 4 質量員 5 安全員 … … 注:為降低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成本,除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以外,該表中的 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等可以在供應商成交后在政府采購合同中約定,不得要求必須在參 加采購活動前提供該類工作人員信息,如需辦理施工許可證,人員配備需滿足辦理施工許可 證相關要求。 供應商名稱:XXX(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個人印章):XXX 日期:XXX 41 (二)主要人員簡歷表 姓名 年齡 職稱 職務 擬在本合同任職 主要工作經歷 時間 項目名稱 擔任職務 發包人 注: 1、人員應附身份證復印件。 2、人員應附執業或職業資格證或上崗證或職稱證復印件。 42 格式 2-12 十一、供應商誠信情況承諾函 致(采購代理機構): 本單位 XXXX(供應商名稱)參加 XXXX(項目名稱及采購編號)的政府采購活動, 現根據《四川省政府采購當事人誠信管理辦法》(川財采[2015]33 號)的相關 規定,針對本單位的誠信情況作出以下承諾: 我單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購當事人誠信管理辦法》(川財采[2015]33 號) 所規定的失信行為 XXXX 次(填寫失信行為的次數時,建議使用大寫數字,如零、 壹、貳、叁、肆等。);(僅限遞交響應文件截止當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數) 我單位對以上填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有不實,本單位愿承擔由此產生的 一切法律責任和后果。 供應商名稱:XXXX(單位蓋章)。 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日期: XXXX。 注: 1、本表格式及內容僅供參考,供應商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 2、供應商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為的,將按照第二章談判須知附表的要求進行處 理; 3、財政部門對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失信行為依法進行處罰、處理后,應當在四川 政府采購網向社會公告,并記入誠信檔案,有效期為 1年。工商部門、稅務部門、 審判機關及其他有關部門單位認定供應商的失信行為明確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復 計算。 4、供應商的失信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或司法懲處的,評審時不再對其以價格加成 進行懲戒。 43 格式 2-13 十二、最后報價表 項目名稱:XXX 項目編號:XXX 號 最后報價(大寫人民幣):XXXX 供應商名稱:XXXX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XXXX(簽字) 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說明:1、供應商可不在響應文件中填寫并提供此表。此表為談判結束后, 由供應商填寫“最后報價”(表格由談判小組提供),經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或代 理人簽字后密封遞交給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由其收集齊后集中遞交談判小 組。供應商在響應文件中提交此表的,不影響其響應文件的有效性,其最后報價 以談判結束后提交的“最后報價”為準。 2、報價應是包括談判文件規定的全部相應內容的報價。 序號 采購內容 報價 1 XXX XX 元 44 第八章 評審方法 1.總則 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 施條例》、《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等法律制度,結合本采購項目 特點制定本次談判采購評審方法。 1.2 談判工作由采購代理機構負責組織,具體談判由采購代理機構依法組建 的談判小組負責。 1.3 談判工作應遵循公平、公正、科學及擇優的原則,并以相同的談判程序 和標準對待所有的供應商。 1.4 談判小組按照談判文件規定的談判程序進行評審,并獨立履行下列職 責: (一)熟悉和理解談判文件,確定談判文件內容是否違反國家有關強制性規 定或者談判文件存在歧義、重大缺陷,根據需要書面要求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 對談判文件作出解釋; (二)審查供應商響應文件是否滿足談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評價; (三)根據需要要求供應商對響應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 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 (四)推薦成交供應商,或者受采購人委托確定成交供應商; (五)起草評審報告并進行簽署; (六)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財政部門或者其他監督部門報告非法干預 評審工作的行為;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1.5 談判過程獨立、保密。供應商非法干預談判過程的,其響應文件作無效 處理。 2.談判程序 2.1 審查談判文件和停止評審。 2.1.1 談判小組正式評審前,應當對談判文件進行熟悉和理解,內容主要包 45 括談判文件中供應商資格條件要求、采購項目技術、服務和商務要求、談判辦法 和標準、政府采購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購合同主要條款等。 2.1.2 本談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談判小組應當停止評審: (1)談判文件的規定存在歧義、重大缺陷,導致評審無法進行的; (2)談判文件明顯以不合理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的; (3)采購項目屬于國家規定的優先、強制采購范圍,但是談判文件未依法 體現優先、強制采購相關規定的; (4)采購項目屬于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范圍,但是談判文件未依 法體現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相關規定的; (5)談判文件載明的成交原則不合法的; (6)談判文件有違反國家其他有關強制性規定的情形。 2.1.3 出現本條 2.1.2 規定應當停止評審情形的,談判小組應當向采購組織 單位書面書面說明情況。除 2.1.2 規定的情形外,談判小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 由停止評審。 2.2 談判。 2.2.1 談判小組所有成員集中與單一供應商分別進行一輪或多輪談判,并給 予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平等的談判機會。談判順序以現場抽簽的方式確定。談 判過程中,談判小組可以根據談判情況調整談判輪次。 2.2.2 每輪談判開始前,談判小組應根據談判文件的規定,并結合各供應商 的響應文件擬定談判內容。 2.2.3 在談判過程中,談判小組可以根據談判文件和談判情況實質性變動談 判文件的技術、服務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條款,但不得變動談判文件中的其他內容。 實質性變動的內容,須經采購人代表書面確認。 2.2.4 對談判文件作出的實質性變動是談判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談判小組 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同時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 2.2.5 談判過程中,談判文件變動的,供應商應當按照談判文件的變動情況 和談判小組的要求重新提交響應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本人或其 授權代表簽字(注:供應商為法人的,應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確 認;供應商為其他組織的,應當由其主要負責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確認;供應商 為自然人的,應當由其本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確認)或者加蓋公章。談判過程中, 46 供應商根據談判情況自行決定變更其響應文件的,談判小組不得拒絕,并應當給 予供應商必要的時間,但是供應商變更其響應文件,應當以有利于滿足談判文件 要求為原則,不得變更為不利于滿足談判文件規定,否則,其響應文件作為無效 處理。 2.2.6有效性、完整性和響應程度審查 2.2.6.1談判過程中,談判小組對供應商首次遞交的響應文件進行審查,審 查中發現供應商首次響應文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按照無效響應文件處理: (1)響應文件的語言、報價貨幣、知識產權、響應文件有效期不符合采購 文件的規定,影響談判小組評判的; (2)響應文件中未附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2.4.6.2經最終談判后,響應文件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按照無效響應文 件處理: (1)響應文件仍不能實質響應采購文件的實質性要求的; (2)響應文件仍中有談判文件規定的其他無效響應情形的。 2.2.6.3談判小組對響應文件簽署、蓋章等進行審查過程中,有下列情形的, 談判小組應當評定為不影響整個響應文件有效性和采購活動公平競爭,并通過響 應文件的有效性審查: (1)響應文件存在個別地方(總數不能超過2個)沒有法定代表人/單位負 責人簽字,但有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權代理人簽字的, 但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授權書除外; (2)響應文件除采購文件明確要求加蓋單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 以相關專用章加蓋的; (3)以騎縫章的形式代替響應文件內容逐頁蓋章的(但是騎縫章模糊不清, 印章名稱無法辨認的除外)。 2.2.6.4談判小組對所有響應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響應程度進行審查后, 向采購代理機構出具有效性、完整性和響應程度審查報告,確定繼續談判的供應 商名單。沒有通過有效性、完整性和響應程度審查的供應商,談判小組應在有效 性、完整性和響應程度審查報告中說明原因。 2.2.7 談判過程中,談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與談判有關的其他供應商的技 術資料、價格和其他信息。 47 2.2.8 談判過程中,談判小組發現或者知曉供應商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 談判小組應當將該供應商響應文件作無效處理,不允許其提交最后報價。 2.2.9 談判完成后,談判小組應出具談判情況記錄表,談判情況記錄表需包 含談判內容、談判意見、實質性變動內容等。 2.3 報價 2.3.1 除首次響應文件中的報價以外,供應商報價采用現場報價。現場報價 前,談判小組應對供應商首次響應文件中的報價(已標價工程量清單)進行評審: (1)供應商已標價工程量清單出現談判文件“供應商須知附表”中第5項規 定情形之一的,應按照無效響應文件處理; (2)談判小組對供應商已標價工程量清單進行算術性復核,如果出現下列 不一致的,按以下原則進行修正: 總價金額與依據單價(或費率)計算出的結果不一致的,以單價(或費率) 為準修正總價,但單價(或費率)小數點有明顯錯誤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工程 量清單、單位工程匯總表、單項工程匯總表、投標報價匯總表)。 修正后的報價經供應商確認后產生約束力,供應商不確認的,其響應文件作 為無效處理。供應商確認采取書面且加蓋單位公章或者供應商授權代表簽字的方 式。 不得未經澄清、說明或者更正,直接將供應商響應文件作為無效處理。 (3)談判小組對供應商已標價工程量清單的項目單價進行評審,對明顯不 合理的單價(如明顯偏高或偏低)項目,應在評審報告中記錄,提醒采購人在簽 訂合同時注意,并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加強風險防范。 2.3.2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評審結束后,談判小組應當要求所有實質性響應的 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最后報價或者多輪報價后再最后報價,提交最后報價的 供應商不得少于 3家。兩輪(首次響應文件中的報價為第一輪)以上報價的,供 應商在未提高響應文件中承諾的產品及其服務質量的情況下,其最后報價不得高 于對該項目之前的報價,否則,談判小組應當對其響應文件按無效處理,并書面 告知供應商,說明理由。談判小組認為供應商最后報價明顯低于成本價,在談判 小組發出質詢函后供應商未能提供合理的成本分析和價格構成的或對質函詢的 解釋未被談判小組采信的,應按照無效響應文件處理。 2.3.3 參與報價的供應商按談判小組要求進行報價。最后報價超過競爭性談 48 判文件規定的政府采購預算(或最高限價)或者相關報價不符合采購文件其他的 報價規定的,應按照無效響應文件處理。供應商現場報價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不 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但大寫金額文字存在錯誤的,應當先對大寫金額的文 字錯誤進行澄清、說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修正后的報價經供應商確認后產生 約束力,供應商不確認的,其響應文件作為無效處理。 2.3.4供應商報價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本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確 認(注:供應商為法人的,應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確認;供應商 為其他組織的,應當由其主要負責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確認;供應商為自然人的, 應當由其本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確認)或加蓋公章。報價是供應商響應文件的有 效組成部分。 2.3.5 采購人在談判文件中直接確定了采購項目采購價格的,供應商的報價 應當按照談判文件中確定了的采購項目采購價格進行報價,不得增加或者減少, 否則其報價無效,其響應文件將作為無效處理。 2.3.6 談判小組應當將供應商的最后報價進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價格扣 除和對失信供應商的價格加成后進行排序。 2.4 談判小組復核。供應商最后報價結束后,談判小組應當進行評審復核, 對擬推薦為成交候選供應商的、報價最低的、供應商響應文件作無效處理的重點 復核。 2.5 推薦成交候選供應商。談判小組應當根據報價低到高順序推薦 3 家以上 成交候選供應商,并編寫談判報告。最后報價相同的,成交候選供應商并列,由 采購人隨機抽簽確定成交供應商。 2.6 編寫談判報告。談判小組推薦成交候選供應商后,應向采購代理機構出 具談判報告。談判報告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邀請供應商參加采購活動的具體方式和相關情況; (2)響應文件開啟日期和地點; (3)獲取談判文件的供應商名單和談判小組成員名單; (4)評審情況記錄和說明,包括對供應商的資格審查情況、供應商響應文 件審查情況、談判情況、報價情況等; (5)提出的成交候選供應商的排序名單及理由。 談判報告應當由談判小組全體人員簽字認可。談判小組成員對談判報告有異 49 議的,談判小組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推薦成交候選供應商,采購程序繼續進 行。對談判報告有異議的談判小組成員,應當在報告上簽署不同意見并說明理由, 由談判小組書面記錄相關情況。談判小組成員拒絕在報告上簽字又不書面說明其 不同意見和理由的,視為同意談判報告。 2.7 談判異議處理規則。在談判過程中,談判小組成員對響應文件是否符合 談判文件規定存在爭議的,應當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處理,但不違背談判文件 規定。有不同意見的談判小組成員認為認定過程和結果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談判 文件規定的,應當在談判報告中予以反映。 2.8 供應商澄清、說明 2.8.1 談判小組在對響應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響應程度進行審查時,可 以要求供應商對響應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 計算錯誤的內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更 正不得超出響應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響應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2.8.2 談判小組要求供應商澄清、說明或者更正響應文件應當以書面形式作 出。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本人或其授權 代表簽字(注:供應商為法人的,應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確認; 供應商為其他組織的,應當由其主要負責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確認;供應商為自 然人的,應當由其本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確認)或者加蓋公章。 2.9 終止談判采購活動。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終止競爭性談判采購活 動,發布項目終止公告并說明原因,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1)因情況變化,不再符合規定的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適用情形的; (2)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3)在采購過程中符合要求的供應商或者最后報價未超過采購預算的供應 商不足 3家的。 2.10 談判活動結束后,發現資格預審過程中資格性審查認定錯誤的,談判 結果無效,重新開展采購活動,由此給供應商造成損失的,由采購人、采購代理 機構承擔賠償責任。但是,經過所有參加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書面認可,同意重新 實行資格性審查的,可以直接重新實行資格性審查,并重新按照規定要求進行談 判評審。 50 3.談判紀律及注意事項 3.1 談判小組內部討論的情況和意見必須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 給供應商或與供應商有關的單位或個人。 3.2 在談判過程中,供應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對談判小組成員進行旨在影響談 判結果的私下接觸,否則將取消其參與談判的資格。 3.3 對各供應商的商業秘密,談判小組成員應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給其他供 應商。 3.4 談判小組獨立評判,推薦成交候選人,并寫出書面報告。 3.5 談判小組可根據需要對供應商進行實地考察。 4.談判小組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承擔以下義務: 4.1 遵守評審工作紀律; 4.2 按照客觀、公正、審慎的原則,根據談判文件規定的評審程序、評審 方法和評審標準進行獨立評審; 4.3 不得泄露評審文件、評審情況和在評審過程中獲悉的商業秘密; 4.4 及時向財政部門報告評審過程中發現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向評審 專家做傾向性、誤導性的解釋或者說明,以及供應商行賄、提供虛假材料或者串 通等違法行為; 4.5 發現談判文件內容違反國家有關強制性規定或者談判文件存在歧義、 重大缺陷導致評審工作無法進行時,停止評審并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書面 說明情況; 4.6 及時向財政、監察等部門舉報在評審過程中受到非法干預的情況; 4.7 配合答復處理供應商的詢問、質疑和投訴等事項; 4.8 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5.評審專家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應當遵守以下工作紀律: 5.1 不得參加與自己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規 定的利害關系的政府采購項目的評審活動。發現參加了與自己有利害關系的評審 活動,須主動提出回避,退出評審; 5.2 評審前,應當將通訊工具或者相關電子設備交由采購代理機構統一保 51 管; 5.3 評審過程中,不得與外界聯系,因發生不可預見情況,確實需要與外 界聯系的,應當在監督人員監督之下辦理; 5.4 評審過程中,不得發表影響評審公正的傾向性、歧視性言論,不得征 詢或者接受采購人的傾向性意見,不得明示或暗示供應商在澄清時表達與其響應 文件原義不同的意見,不得以談判文件沒有規定的評審方法和標準作為評審的依 據,不得修改或者細化評審程序、評審方法、評審因素和評審標準,不得違規撰 寫評審意見,不得拒絕對自己的評審意見簽字確認; 5.5 在評審過程中和評審結束后,不得記錄、復制或帶走任何評審資料, 不得向外界透露評審內容; 5.6 評審現場服從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的管理,接受現場監督人員的合 法監督; 5.7 遵守有關廉潔自律規定,不得私下接觸供應商,不得收受供應商及有 關業務單位和個人的財物或好處,不得接受采購代理機構的請托。 52 第九章政府采購合同(草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 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 XXX 工程(項目編號:XXX)的談判文件、乙方的響應文 件及成交通知書,甲、乙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詳細技術說明及其他有關合同項 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說明,合同附件及本項目的談判文件、響應文件、 評審報告、成交通知書等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雙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條 款: 為強化采購人主體責任,避免或者減少采購項目竣工結算中的違法違規和權 力尋租行為,本采購項目政府采購合同約定履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 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執行。采購項目竣工后驗收過程中,采購人作為項 目竣工驗收的責任主體,將嚴把工程質量關,可能引入其他第三方機構協助驗收, 但任何第三方機構不會對政府采購合同價格進行變更,不得審減、審增,對于驗 收合格的采購項目,采購人應當按照政府采購合同確定的金額在收到供應商發票 后 30 內支付采購資金。驗收所產生的任何費用應由采購人承擔,不要求或者專 家成交供應商負擔。 本項目通用合同條款參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通用合同條款執行。如有最新版本,參照最新版本執行。 注:本采購合同中出現的措辭“發包人”與談判文件中的“采購人”含義相同; “投標人”與“供應商“含義相同; “招標文件”與“采購文件”及“談判文件”含義相同。 - 53 - 第一節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乙方)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項目編號:。 4.工程內容:。 5.工程承包范圍:。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年月日。 計劃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總日歷天數:天。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 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標準。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1.簽約合同價為: 人民幣(大寫)(?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費: 人民幣(大寫) (?元); (2)材料和工程設備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 (?元); (3)專業工程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 (?元); - 54 - (4)暫列金額: 人民幣(大寫) (?元)。 2.合同價格形式:。 五、項目經理 承包人項目經理:。 六、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成交通知書; (2)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條款; (4)談判文件; (5)響應文件: (6)評審報告; (7)技術標準和要求; (8)圖紙; (9)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10)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 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 章。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并按照合同約定 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 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并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發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并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 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八、詞語含義 - 55 -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于 XXXX 年 X 月 X 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 XXX 簽訂。 十一、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份,承包人執份。 發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組織機構代碼: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電子信箱: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 56 - 第二節通用合同條款 備注: 1、本項目通用合同條款參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通用合同條款執行。 2、如有最新版本,參照最新版本執行。 - 57 - 第三節專用合同條款 1. 一般約定 1.1 詞語定義 1.1.1 合同 1.1.1.1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1.2 合同當事人及其他相關方 1.2.1 監理人: 名稱:; 資質類別和等級:; 聯系電話:; 電子信箱:; 通信地址:。 1.2.2 設計人: 名稱:; 資質類別和等級:; 聯系電話:; 電子信箱:; 通信地址:。 1.3 工程和設備 1.3.1 作為施工現場組成部分的其他場所包括:。 1.3.2 永久占地包括:。 1.3.3 臨時占地包括:。 1.4 法律 適用于合同的其他規范性文件:。 1.5 標準和規范 - 58 - 1.5.1 適用于工程的標準規范包括:。 1.5.2 發包人提供國外標準、規范的名稱:; 發包人提供國外標準、規范的份數:; 發包人提供國外標準、規范的名稱:。 1.5.3 發包人對工程的技術標準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6 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優先順序為: (1)合同協議書; (2)成交通知書; (3)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條款; (5)談判文件; (6)響應文件: (7)評審報告; (8)技術標準和要求; (9)圖紙; (10)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11)其他合同文件。 1.7 圖紙和承包人文件 1.7.1 圖紙的提供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的期限:;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的數量:;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的內容:。 1.7.2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數量為:; - 59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為:; 發包人審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1.7.3 現場圖紙準備 關于現場圖紙準備的約定:。 1.8 聯絡 1.8.1 發包人和承包人應當在天內將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批準、證明、證書、指示、 指令、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定和決定等書面函件送達對方當事人。 1.8.2 發包人接收文件的地點:; 發包人指定的接收人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點:;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為:。 監理人接收文件的地點:; 監理人指定的接收人為:。 1.9 交通運輸 1.9.1 出入現場的權利 關于出入現場的權利的約定:。 1.9.2 場內交通 關于場外交通和場內交通的邊界的約定:。 關于發包人向承包人免費提供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的約定:。 1.9.3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 運輸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橋梁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由承擔。 1.10 知識產權 1.10.1 關于發包人提供給承包人的圖紙、發包人為實施工程自行編制或委托編制的 技術規范以及反映發包人關于合同要求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文件的著作權的歸屬:。 關于發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0.2 關于承包人為實施工程所編制文件的著作權的歸屬:。 - 60 - 關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0.3 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所采用的專利、專有技術、技術秘密的使用費的承擔 方式:。 1.11 工程量清單錯誤的修正 出現工程量清單錯誤時,是否調整合同價格:。 允許調整合同價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圍:。 2. 發包人 2.1 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代表: 姓名:; 身份證號:; 職務:; 聯系電話:; 電子信箱:; 通信地址:。 發包人對發包人代表的授權范圍如下:。 2.2 施工現場、施工條件和基礎資料的提供 2.2.1 提供施工現場 關于發包人移交施工現場的期限要求:。 2.2.2 提供施工條件 關于發包人應負責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條件,包括: (1)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通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2)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通道開通的時間和要求:。 (3)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 (4)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所證、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 61 - (5)水準點與座標控制制點交驗要求:。 (6)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7)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 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8)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2.3 資金來源證明及支付擔保 發包人提供資金來源證明的期限要求:。 發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擔保:。 發包人提供支付擔保的形式:。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義務 (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的內容:。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資料套數:。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的費用承擔:。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移交時間:。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形式要求:。 (2)承包人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a. 完成深化設計文件提交時間:。 b. 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c. 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d. 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無。 e. 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手續:。 f. 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g. 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 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 h. 施工場地清潔衛生的要求:。 - 62 - i. 消防相關工程、資料完善并確保通過消防驗收。 j. 按合同約定支付竣工結算效益審計費用。 k. 承包人應按有關法律規定納稅,應繳納的稅金包括在合同價格內。 l. 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3.2 項目經理 3.2.1 項目經理: 姓名:; 身份證號:; 建造師執業資格等級:; 建造師注冊證書號:; 建造師執業印章號:;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號:; 聯系電話:; 電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對項目經理的授權范圍如下:。 關于項目經理每月在施工現場的時間要求:。 承包人未提交勞動合同,以及沒有為項目經理繳納社會保險證明的違約責任:。 本項目實行項目經理、項目主要技術負責人壓證施工制度。發包人須在承包人提供 響應文件承諾的人員的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后才能簽訂合同,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才能 退還。承包人項目經理短期離開施工場地,應事先征得發包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 職責,項目經理未經批準,擅自離開施工現場的違約責任:。 3.2.2 承包人擅自更換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的違約責任:。 3.2.3 承包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更換項目經理的違約責任:。 3.3 承包人人員 3.3.1 承包人提交項目管理機構及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安排報告的期限:。 3.3.2 承包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撤換主要施工管理人員的違約責任:。 3.3.3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員離開施工現場的批準要求:。 - 63 - 3.3.4 承包人擅自更換主要施工管理人員的違約責任:。 3.3.5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員擅自離開施工現場的違約責任:。 3.4 分包 3.4.1 分包的一般約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無分包。 主體結構、關鍵性工作的范圍:。 3.4.2 分包的確定 允許分包的專業工程包括:無。 其他關于分包的約定: 3.4.3 分包合同價款 關于分包合同價款支付的約定:。 3.5 工程照管與成品、半成品保護 承包人負責照管工程及工程相關的材料、工程設備的起始時間:。 3.6 履約擔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約擔保:。 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的形式、金額及期限:。 4. 監理人 4.1 監理人的一般規定 關于監理人的監理內容:。 關于監理人的監理權限:。 關于監理人在施工現場的辦公場所、生活場所的提供和費用承擔的約定:。 4.2 監理人員 總監理工程師: 姓名:; - 64 - 職務:; 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號:; 聯系電話:; 電子信箱:; 通信地址:; 關于監理人的其他約定:。 4.3 商定或確定 在發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過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時,發包人授權監理人對以下事項進 行確定: (1); (2); (3)。 5. 工程質量 5.1 質量要求 5.1.1 特殊質量標準和要求:。 關于工程獎項的約定:。 5.2 隱蔽工程檢查 5.2.1 承包人提前通知監理人隱蔽工程檢查的期限的約定:。 監理人不能按時進行檢查時,應提前 X小時提交書面延期要求。 關于延期最長不得超過:X小時。 6. 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項目安全生產的達標目標及相應事項的約定:。 6.1.2 關于治安保衛的特別約定:。 - 65 - 關于編制施工場地治安管理計劃的約定:。 6.1.3 文明施工 合同當事人對文明施工的要求:。 6.1.4 關于安全文明施工費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約定:。 7. 工期和進度 7.1 施工組織設計 7.1.1 合同當事人約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的其他內容:。 7.1.2 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詳細施工組織設計的期限的約定:。 發包人和監理人在收到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后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期限:。 7.2 施工進度計劃 7.2.1 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 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7.3 開工 7.3.1 開工準備 關于承包人提交工程開工報審表的期限:。 關于發包人應完成的其他開工準備工作及期限:。 關于承包人應完成的其他開工準備工作及期限:。 7.3.2 開工通知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監理人未能在計劃開工日期之日起天 X內發出開工通知的,承包 人有權提出價格調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測量放線 7.4.1 發包人通過監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水準點及其書面資料 的期限:。 - 66 - 7.5 工期延誤 7.5.1 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 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其他情形:。 7.5.2 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逾期竣工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逾期竣工違約金的上限:簽約合同價款的 10%。 7.6 不利物質條件 不利物質條件的其他情形和有關約定:。 7.7 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 發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視為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 (1); (2); (3)。 7.8 提前竣工的獎勵 7.8.1 提前竣工的獎勵:無。 8. 材料與設備 8.1 承包人采購材料與工程設備 8.2 材料與工程設備的保管與使用 8.2.1 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的保管費用的承擔:。 8.3 樣品 8.3.1 樣品的報送與封存 需要承包人報送樣品的材料或工程設備,樣品的種類、名稱、規格、數量要求:。 - 67 - 8.4 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8.4.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8.4.2 關于修建臨時設施費用承擔的約定:。 9. 試驗與檢驗 9.1 試驗設備與試驗人員 9.1.1 試驗設備 施工現場需要配置的試驗場所:。 施工現場需要配備的試驗設備:。 施工現場需要具備的其他試驗條件:。 9.2 現場工藝試驗 現場工藝試驗的有關約定:。 10. 變更 10.1 變更的范圍 關于變更的范圍的約定:。 10.2 變更估價 10.2.1 變更估價原則 關于變更估價的約定: 。 10.3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議 監理人審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議的期限:。 發包人審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議的期限:。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議降低了合同價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經濟效益的獎勵的方法 和金額為:。 - 68 - 10.4 暫估價 10.4.1 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 對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的確認和批準采取第 X種方式確定。 10.4.2 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 對于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的確認和批準采取第 X種方式確定。 第 3種方式:承包人直接實施的暫估價項目 承包人直接實施的暫估價項目的約定:。 10.5 暫列金額 合同當事人關于暫列金額使用的約定:。 11. 價格調整 11.1 市場價格波動引起的調整 市場價格波動是否調整合同價格的約定:不調整。 因市場價格波動調整合同價格,采用以下第 X種方式對合同價格進行調整: 第 1種方式:采用價格指數進行價格調整。 關于各可調因子、定值和變值權重,以及基本價格指數及其來源的約定:; 第 2種方式:采用造價信息進行價格調整。 關于基準價格的約定:。 專用合同條款①承包人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的材料單價低于基準 價格的:專用合同條款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漲幅以基準價格為基礎超過 X%時,或材料 單價跌幅以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材料單價為基礎超過 X%時,其超過部分據 實調整。 ②承包人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的材料單價高于基準價格的:專用合 同條款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跌幅以基準價格為基礎超過 X%時,材料單價漲幅以已標價 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材料單價為基礎超過 X%時,其超過部分據實調整。 ③承包人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的材料單價等于基準單價的:專用合 同條款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漲跌幅以基準單價為基礎超過±X%時,其超過部分據實調 - 69 - 整。 第 3種方式:其他價格調整方式:。 12. 合同價格、計量與支付 12.1 合同價格形式 12.1.1 單價合同。 綜合單價包含的風險范圍:。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 。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格的調整方法:。 12.1.2 總價合同。 總價包含的風險范圍:。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格的調整方法:。 12.1.3 其他價格方式:。 12.2 預付款 12.2.1 預付款的支付 預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額(比例 20%-40%):。 預付款支付期限:。 預付款扣回的方式:。 12.2.2 預付款擔保 承包人提交預付款擔保的期限:。 預付款擔保的形式為:。 12.3 計量 12.3.1 計量原則 工程量計算規則:。 12.3.1.1 總價措施項目的計量 總價措施項目清單中的項目(除環境保護、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臨時設施等以費 - 70 - 率計價的項目以外),包干計取,結算不作調整;進度支付時按發包人確認后的工程形 象進度比例按月計量。 安全文明施工費的計量、支付與結算按川建發〔2017〕5 號執行。 12.3.1.2 規費的計量 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承包人規費費率計量和結算。 12.3.1.3 稅金 稅金按國家或省級、行業建設主管部門的規定計取。 12.3.2 計量周期 關于計量周期的約定:。 12.3.3 單價合同的計量 關于單價合同計量的約定:。 12.3.4 總價合同的計量 關于總價合同計量的約定:。 12.3.5 總價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計量支付的,是否適用第 12.3.4 項〔總價合同的 計量〕約定進行計量:。 12.3.6 其他價格形式合同的計量 其他價格形式的計量方式和程序:。 12.4 工程進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關于付款周期的約定:本項目采購資金采取直接支付,支付程序為: (1)完成工程量金額 50%后,付完成工程量造價的 70%; (2)工程全部完工并驗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額的 70%;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按要求辦理結算審計。結算審計完成后 30 日內,甲方 支付至實際價款的 90%。財務決算批復后,撥付剩余工程款(依規扣除質保金質量 保證金按工程結算總金額的 3%計取,質量保證金的約定缺陷責任期為 24 個月); (4)乙方應在甲方付款前 15 日內提供合法、有效、等額的發票,如乙方提供發票 遲延,甲方付款時間順延。 12.4.2 進度付款申請單的編制 關于進度付款申請單編制的約定:。 12.4.3 進度付款申請單的提交 (1)單價合同進度付款申請單提交的約定:。 (2)總價合同進度付款申請單提交的約定:。 - 71 - (3)其他價格形式合同進度付款申請單提交的約定:。 12.4.4 進度款審核和支付 (1)監理人審查并報送發包人的期限:。 發包人完成審批并簽發進度款支付證書的期限:。 (2)發包人支付進度款的期限:。 發包人逾期支付進度款的違約金的計算方式:。 12.4.5 支付分解表的編制 (1)總價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編制與審批:。 (2)單價合同的總價項目支付分解表的編制與審批:。 13.驗收和工程試車 13.1 分部分項工程驗收 13.1.1 監理人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時,應提前 X小時提交書面延期要求。 關于延期最長不得超過:X小時。 13.2 竣工驗收 13.2.1 竣工驗收程序 關于竣工驗收程序的約定:。 發包人不按照本項約定組織竣工驗收、頒發工程接收證書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 13.2.2 移交、接收全部與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發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發包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 承包人未按時移交工程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 13.3 工程試車 13.3.1 試車程序 工程試車內容:。 (1)單機無負荷試車費用由承擔; (2)無負荷聯動試車費用由承擔。 13.3.2 投料試車 - 72 - 關于投料試車相關事項的約定:。 13.4 竣工退場 13.4.1 竣工退場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場的期限:。 14. 竣工結算 14.1 竣工結算申請 承包人提交竣工結算申請單的期限:。 竣工結算申請單應包括的內容:。 14.2 竣工結算審核 發包人審批竣工付款申請單的期限:。 發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關于竣工付款證書異議部分復核的方式和程序:。 14.3 最終結清 14.3.1 最終結清申請單 承包人提交最終結清申請單的份數:。 承包人提交最終結算申請單的期限:。 14.3.2 最終結清證書和支付 (1)發包人完成最終結清申請單的審批并頒發最終結清證書的期限:。 (2)發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15. 缺陷責任期與保修 15.1 缺陷責任期 缺陷責任期的具體期限:。 - 73 - 15.2 質量保證金 關于是否扣留質量保證金的約定:。在工程項目竣工前,承包人按專用合同條款第 3.7 條提供履約擔保的,發包人不得同時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 15.2.1 承包人提供質量保證金的方式 質量保證金采用以下第種方式: (1)質量保證金保函,保證金額為:; (2)%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15.2.2 質量保證金的扣留 質量保證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種方式: (1)在支付工程進度款時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質量保證金的計算基數不包括 預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價格調整的金額; (2)工程竣工結算時一次性扣留質量保證金; (3)其他扣留方式:。 關于質量保證金的補充約定:。 15.3 保修 15.3.1 保修責任 工程保修期為:。 15.3.2 修復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達工程現場的合理時間:。 16. 違約 16.1 發包人違約 16.1.1 發包人違約的情形 發包人違約的其他情形:。 16.1.2 發包人違約的責任 發包人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計算方法: (1)因發包人原因未能在計劃開工日期前 7天內下達開工通知的違約責任:。 - 74 - (2)因發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的違約責任:。 (3)發包人違反第 10.1 款〔變更的范圍〕第(2)項約定,自行實施被取消的工 作或轉由他人實施的違約責任:。 (4)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因發 包人原因導致交貨日期延誤或交貨地點變更等情況的違約責任:。 (5)因發包人違反合同約定造成暫停施工的違約責任:。 (6)發包人無正當理由沒有在約定期限內發出復工指示,導致承包人無法復工的 違約責任:。 (7)其他:。 16.1.3 因發包人違約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項〔發包人違約的情形〕約定暫停施工滿天后發包人仍不糾正其違 約行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違約 16.2.1 承包人違約的情形 承包人違約的其他情形:。 16.2.2 承包人違約的責任 承包人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計算方法:。 16.2.3 因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 關于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的特別約定:。 發包人繼續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現場的材料、設備、臨時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 人或以其名義編制的其他文件的費用承擔方式:。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確認 除通用合同條款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視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7.2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 75 - 合同解除后,發包人應在商定或確定發包人應支付款項后天內完成款項的支付。 18. 保險 18.1 工程保險 關于工程保險的特別約定:。 18.2 其他保險 關于其他保險的約定:。 承包人是否應為其施工設備等辦理財產保險:應當。 18.3 通知義務 關于變更保險合同時的通知義務的約定:。 19. 爭議解決 19.1 爭議評審 合同當事人是否同意將工程爭議提交爭議評審小組決定:。 19.1.1 爭議評審小組的確定 爭議評審小組成員的確定:。 選定爭議評審員的期限:。 爭議評審小組成員的報酬承擔方式:。 其他事項的約定:。 19.1.2 爭議評審小組的決定 合同當事人關于本項的約定:。 19.2 仲裁或訴訟 因合同及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的爭議,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 76 - 第四節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工程質量保修書 工程質量保修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 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 1、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 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 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 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質保期:詳見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章第 39—42 條。 2、質量保修期 2.1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 下: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 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3)裝修工程為 2年; (4)供熱與供冷系統為 2個采暖期、供冷期; (5)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 2年; (6)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2年; (7)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為 2 年。 2.2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 77 - 3、質量保修責任 3.1 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天內派人保 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3.2 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3 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 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 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3.4 質量保修完成后,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4、保修費用 4.1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5、其他 5.1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質量保證金按工程竣工結算價的 3%計算,質量保證金的退還按合同約定,不計利 息。承包方接到保修通知書后三天內必須到場保修,否則發包方可請人保修,所發生的 費用在保修金中支付。 5.2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 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 78 - 第十章工程量清單和圖紙 另冊。 第一章談判邀請 第二章談判須知 一、供應商須知附表 二、總則 1.適用范圍 2.采購主體 3. 合格供應商 4. 談判費用(實質性要求) 三、談判文件 9.談判文件的構成(實質性要求) 10. 談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 答疑會和現場考察 四、響應文件 12.響應文件的組成(實質性要求) 13.響應文件的語言(實質性要求) 14.計量單位(實質性要求) 五、資格和施工響應文件評審 21.2談判小組的組建及其評審工作按照有關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規定對施工響應文件進行評審。 六、成交事項 22.確定成交供應商 22.1本項目采購人將按談判小組推薦的成交候選供應商順序確定成交供應商。 22.2采購代理機構自評審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將談判報告及有關資料送交采購人確定成交供應商。 22.3采購人收到談判報告及有關資料后,將在5個工作日內按照談判報告中推薦的成交候選供應商順序確定成 22.4采購人確定成交供應商過程中,發現成交候選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確定其為成交供應商: (1)成交候選供應商屬于禁止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的; (2)成交候選供應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繼續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3)成交候選供應商無償贈與或者低于成本價競爭; (4)成交候選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 (5)成交候選供應商惡意串通。 23.成交結果 23.1采購人確定成交供應商后,將及時書面通知采購代理機構,由采購代理機構發出成交通知書并發布成交結 24.成交通知書 24.1成交通知書為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依據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24.2成交通知書對采購人和成交供應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書發出后,采購人無正當理由改變成交結果 24.3成交供應商的響應文件作為無效響應文件處理或者有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定的成交無效情形的, 七、合同事項 25.簽訂合同 八、談判紀律要求 第三章供應商的資格、資質性及其他類似效力要求 第四章供應商應當提供的資格、資質性及其他類似效力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第五章采購項目技術、服務、政府采購合同內容條款及其他商務要求 本章采購需求中標注“★”號的條款為本次談判采購項目的實質性要求,供應商在談判結束后應全部滿足。 ★1. 技術、服務、合同條款要求 第六章談判內容、談判過程中可實質性變動的內容 第七章響應文件格式 二、承諾函(實質性要求) 1、已標價工程量清單相關要求詳見談判文件“第二章談判須知”第16條關于報價的相關要求以及工程量清單總說明 2、施工組織設計(實施方案)格式及內容自擬。 格式2-5 供應商名稱:XXXX(單位蓋章)。 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日期: XXXX。 十二、最后報價表 第八章 評審方法 1.總則 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 1.2 談判工作由采購代理機構負責組織,具體談判由采購代理機構依法組建的談判小組負責。 1.3 談判工作應遵循公平、公正、科學及擇優的原則,并以相同的談判程序和標準對待所有的供應商。 1.4 談判小組按照談判文件規定的談判程序進行評審,并獨立履行下列職責: (一)熟悉和理解談判文件,確定談判文件內容是否違反國家有關強制性規定或者談判文件存在歧義、重大缺陷, (二)審查供應商響應文件是否滿足談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評價; (三)根據需要要求供應商對響應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等作 (四)推薦成交供應商,或者受采購人委托確定成交供應商; (五)起草評審報告并進行簽署; (六)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財政部門或者其他監督部門報告非法干預評審工作的行為;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1.5談判過程獨立、保密。供應商非法干預談判過程的,其響應文件作無效處理。 2.談判程序 2.1審查談判文件和停止評審。 2.1.1 談判小組正式評審前,應當對談判文件進行熟悉和理解,內容主要包括談判文件中供應商資格條件要 2.1.2 本談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談判小組應當停止評審: (1)談判文件的規定存在歧義、重大缺陷,導致評審無法進行的; (2)談判文件明顯以不合理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的; (3)采購項目屬于國家規定的優先、強制采購范圍,但是談判文件未依法體現優先、強制采購相關規定的; (4)采購項目屬于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范圍,但是談判文件未依法體現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相關規定的; (5)談判文件載明的成交原則不合法的; (6)談判文件有違反國家其他有關強制性規定的情形。 2.1.3 出現本條2.1.2規定應當停止評審情形的,談判小組應當向采購組織單位書面書面說明情況。除 2.2談判。 2.2.1談判小組所有成員集中與單一供應商分別進行一輪或多輪談判,并給予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平等的談 2.2.2每輪談判開始前,談判小組應根據談判文件的規定,并結合各供應商的響應文件擬定談判內容。 2.2.3在談判過程中,談判小組可以根據談判文件和談判情況實質性變動談判文件的技術、服務要求以及合同 2.2.4對談判文件作出的實質性變動是談判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談判小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同時通知所有 2.2.5談判過程中,談判文件變動的,供應商應當按照談判文件的變動情況和談判小組的要求重新提交響應文 2.2.7談判過程中,談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與談判有關的其他供應商的技術資料、價格和其他信息。 2.2.8談判過程中,談判小組發現或者知曉供應商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談判小組應當將該供應商響應文件 2.2.9談判完成后,談判小組應出具談判情況記錄表,談判情況記錄表需包含談判內容、談判意見、實質性變 第九章政府采購合同(草案) 本項目通用合同條款參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條款執行。 第一節合同協議書 一、工程概況 二、合同工期 三、質量標準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五、項目經理 六、合同文件構成 七、承諾 九、簽訂時間 十、簽訂地點 十一、補充協議 十二、合同生效 十三、合同份數 備注: 1、本項目通用合同條款參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條款執 2、如有最新版本,參照最新版本執行。 第三節專用合同條款 1. 一般約定 1.1 詞語定義 1.5.2 發包人提供國外標準、規范的名稱:; 1.6 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1.7 圖紙和承包人文件 1.8 聯絡 1.9 交通運輸 1.9.1 出入現場的權利 1.9.2 場內交通 1.10 知識產權 1.10.2 關于承包人為實施工程所編制文件的著作權的歸屬:。 1.10.3 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所采用的專利、專有技術、技術秘密的使用費的承擔方式:。 2. 發包人 2.1 發包人代表 2.2 施工現場、施工條件和基礎資料的提供 (1)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通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2)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通道開通的時間和要求:。 (3)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 (4)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所證、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5)水準點與座標控制制點交驗要求:。 (6)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7)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8)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2.3 資金來源證明及支付擔保 3. 承包人 3.2.3 承包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更換項目經理的違約責任:。 4. 監理人 5. 工程質量 5.1 質量要求 5.2 隱蔽工程檢查 6. 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 7. 工期和進度 7.8 提前竣工的獎勵 8. 材料與設備 8.3 樣品 8.4 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9. 試驗與檢驗 9.2 現場工藝試驗 10. 變更 10.2 變更估價 10.4 暫估價 11. 價格調整 12. 合同價格、計量與支付 13.驗收和工程試車 13.4 竣工退場 14. 竣工結算 14.2 竣工結算審核 15. 缺陷責任期與保修 15.2 質量保證金 15.2.1 承包人提供質量保證金的方式 15.2.2 質量保證金的扣留 (2)工程竣工結算時一次性扣留質量保證金; 16. 違約 16.1 發包人違約 16.2 承包人違約 17. 不可抗力 17.2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18. 保險 18.2 其他保險 19. 爭議解決 19.1 爭議評審 19.1.1 爭議評審小組的確定 19.1.2 爭議評審小組的決定 19.2 仲裁或訴訟 第四節合同附件格式 5.1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5.2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 第十章工程量清單和圖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