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區 | 江蘇 | 招標類型 | 公告 |
請點擊下載 | 無 | 發布時間 | 2015-02-11 |
鹽城市城南新區新龍廣場B1樓食堂、便利店、咖啡廳租賃
經營項目招租公告
一、鹽城市城南新區新龍廣場工程已經鹽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實施,江蘇天正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受鹽城市城南新區開發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委托,就“鹽城市城南新區新龍廣場B1樓食堂、便利店、咖啡廳租賃經營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如下:
2.1項目地點:鹽城市城南新區新龍廣場B1樓位于城南新區戴莊路與海潮路交界處。
2.2項目規模:新龍廣場B1樓二層建筑面積約3260.46m2,可同時供300人就餐,為新龍廣場鹽城電子商務產業園工作人員及外來人員提供早、午、晚工作及商務餐等,食堂、便利店及咖啡廳分布位置詳見平面圖。
2.3租賃經營期限:暫定 6 年(其中含租賃經營期間前2年的本項目免租期);中途不得解約,否則中標人承擔違約責任,招標人有權沒收其承租保證金。
2.4 經營時間要求:須在2015年3月底對外試營業,確保在2015年 6 月 1 日正式營業(承租時間從正式營業之日起算)。
2.5 本招租項目為一個標段,招租內容為:鹽城市城南新區新龍廣場B1樓食堂、便利店、咖啡廳租賃經營項目,詳見本項目的招租文件及設計圖紙。
2.6 特別說明:本招租項目已完成初步簡裝(具體以投標人現場實地勘察為準),水、電、天然氣等配套設施均已開通;水、電、氣費和開戶、運營、日常設備、設施維修費用等使用費用及通訊、物業、垃圾清運等費用以及其它相關費用均由承租人承擔。功能裝修和桌椅、小廳設備、廚房設備及餐具等配套設施等均由投標人自行負責完善。招標人將給予承租人一定的軟裝經濟補償,補償為:每年減免租金5萬元人民幣(從第三年起算,并從第三年繳納租金時直接抵扣)及給予承租人水電費一定的經濟補償,補償為:每年夏季和冬季各補償3個月,每個月補償5000元,每年共計補償3萬元人民幣(從第三年起算,并從第三年繳納租金時直接抵扣),但前2年本項目免租期內水電費由承租人自行支付。
三、投標人須具備的資格條件
3.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餐飲服務業經營許可證,注冊資金不少于100萬元(含100萬元),并依法納稅的企業;
3.2 具備飲食行業三年以上的類似規模(不少于200人)經營管理經驗或經營合作單位(如機關、學校、工廠等單位食堂)不少于2家(提供合作單位的相關證明,如承包協議);投標人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在以往餐飲經營中無任何食品衛生、消防安全、勞務糾紛等方面的不良記錄。
3.3 本招租項目招標人謝絕聯合體投標報名,中標后不得轉讓與分包。
四、本項目資格審查方法采用“資格后審”辦法,評標辦法采用“經評審的最高(租金)投標報價法”。
五、本招租項目投標保證金數額為人民幣壹拾萬元整。各投標人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將投標保證金從投標人本單位的基本賬戶上匯出(保證金匯出單位必須與投標人名稱一致。且應提供基本帳戶的銀行證明原件,以投標人匯出資金的銀行日期為準,但投標人同時須確保保證金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匯至鹽城市城南新區開發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賬戶,開戶行:中行城南支行。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各投標人將銀行匯票、基本帳戶的銀行開戶許可證原件或加蓋開戶行公章的復印件帶至開標現場交工作人員核驗,未按上述要求交納投標保證金、提供銀行開戶許可證的,經評標委員會認定后,其投標文件為無效投標文件。
投標人中標后其投標保證金將自動轉為本項目的承租保證金(履約保證金)。若投標人在中標后無正當理由拒絕簽訂承租合同,則招標人將沒收其投標保證金,投標人中標后有其他違約或不正當行為,招標人將視情況沒收承租保證金,并勒令其退場、相關費用不予補償
六、投標報名要求
本招租公告發布后凡具備上述主要資格條件,并自愿參加本項目投標的申請人于2015年 2 月 11 日8:30至2015年 2 月 13 日17:00時前,帶單位介紹信、營業執照等加蓋公章的復印件至鹽城市城南新區管委會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公室512報名。
建設單位:鹽城電子商務產業園發展有限公司
聯系人: 輔工
聯系電話:0515-86660013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天正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 蔡龍
聯系電話:18005102085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