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區 | 湖南 | 招標類型 | 公告 |
請點擊下載 | 無 | 發布時間 | 2020-09-16 |
政府采購合同編號:NXCG-GK-F202006220031-1 采購人(全稱): 寧鄉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甲方)中標(成交)供應商(全稱): 湖南云天節能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為了保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雙方簽訂本合同協議書。采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應當根據合同的約定依法履行合同義務。政府采購合同的履行、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的方法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1.項目管理信息 (1)采購方式: 公開招標 (2)項目名稱: 寧鄉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玉興、向前、新康小學及新康中學廚房設備采購項目 (3)采購計劃編號: NXCG-F202006220031 2.合同標的及金額
合同標的及金額明細:
3.1 履行期限: 8月20日之前交貨并安裝調試完成; 3.2 履行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運輸方式、交貨方式等): 1、交貨方式:乙方免費運送至采購人指定地點并安裝調試驗收合格。 2.產品運輸、保險及保管 乙方負責產品到施工地點的全部運輸,包括裝卸及現場搬運等。 乙方負責產品在施工地點的保管,直至項目驗收合格。 乙方負責其派出的施工人員的人身意外保險。 3.安裝調試 乙方須加強施工的組織管理,所有施工人員須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關規章制度,持證上崗。 項目完成后,乙方應將項目有關的全部資料,包括產品資料、技術文檔、施工圖紙等,移交采購人。 項目安裝施工及驗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免費提供。 在學校施工應遵守相關安全施工規范,施工過程中發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4.結算方式 4.1 資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額為1716000.00元,所占總合同金額百分之60,說明:項目實施完成并經相關部門或專業檢測機構驗收合格后3個月內支付至合同總額的60%;,該期為履約驗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額為1001000.00元,所占總合同金額百分之35,說明:經甲方驗收合格并辦理結算手續后12個月內支付至合同總額的95%; 第3次分期支付金額為143000.00元,所占總合同金額百分之5,說明:質保期滿后(無質量問題、也無維修糾紛、無售后服務糾紛、無其他經濟與法律糾紛)3個月內付清余款。 4.2 收款賬戶: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江支行(湖南云天節能科技有限公司:43001698066052501347)5.合同履約驗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貨物(服務)后按如下方式進行驗收 5.1 驗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驗收 5.2 質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產品應是原裝正品,符合國家質量檢測標準,具有出廠合格證或國家鑒定合格證。 2、質保期:整體質保期為叁年,有國家規定或行業標準超過叁年的,按國家規定或行業標準執行。未在投標報價表中單列其費用的,視為免費提供。 3、質保期從驗收合格后開始計算。質保期內所有維護等要求免費上門服務。 5.3 驗收要求和驗收標準1、根據長財采購[2016]6號文及寧財采購[2016]3號文要求,驗收時乙方須提供合格的檢測報告。 2、項目驗收國家有強制性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驗收費用由乙方承擔,驗收報告作為申請付款的憑證之一。 3、驗收過程中產生糾紛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定的檢測機構檢測,如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擔檢測費用;否則,由采購人承擔。 4、項目驗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關返工、再行驗收,以及給采購人造成的損失等費用由乙方承擔。連續兩次項目驗收不合格的,采購人可終止合同,另行按規定選擇其他供應商采購,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6.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6.1 權利瑕疵擔保 乙方保證對其出售的貨物享有合法的權利。 乙方保證在其出售的貨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擔保物權,如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等。 如甲方使用該貨物構成上述侵權的,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2 知識產權保護 乙方對其所銷售的貨物應當享有知識產權或經權利人合法授權,保證沒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等權利。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貨物對第三人構成侵權的,應當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害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委托乙方開發的產品,甲方享有知識產權,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轉讓任何第三人。 6.3 保密義務 甲、乙雙方在采購和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悉的對方屬于保密的內容,雙方均有保密義務。 7.違約責任7.1 質量瑕疵的補救措施和索賠 (1)如果乙方提供的產品不符合質量標準或存在產品質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條款第9條或合同的其他條款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根據法定質量檢測部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乙方提出了索賠,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貨并將貨款退還給甲方,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②根據貨物的質量狀況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損失,經過甲乙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③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內負責采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補缺陷部分,其費用由乙方負擔。同時,乙方應在約定的質量保證期基礎上相應延長修補和更換件的質量保證期。 (2)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后十日內乙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后十日內或甲方同意延長的期限內,按照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采取補救措施,甲方有權從應付貨款中扣除索賠金額或者沒收質量保證金,如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進一步要求乙方賠償。 7.2 遲延交貨的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交貨和提供服務。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形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遲延的事實、可能遲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同意遲延交貨時間或延期提供服務。 (2)除本合同第20條規定情況外,如果乙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甲方有權從貨款中扣除誤期賠償費而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方法,賠償費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計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計算)賠償遲交貨物的交貨價或延期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但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不超過合同價的百分之五(5%)。一旦達到誤期賠償的最高限額,甲方可以終止合同。 (3)如果乙方遲延交貨,甲方有權終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乙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8.解決爭議的方法首先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則通過以下途徑之一解決糾紛: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9.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構成,如下述文件之間有任何抵觸、矛盾或歧義,應按以下順序解釋: (1)在采購或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諾以及雙方協商達成的變更或補充協議 (2)中標或成交通知書 (3) 響應文件 (4)政府采購合同格式條款及其附件 (5)專用合同條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條款(如果有) (7)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圖紙,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年8月10日起 生效11.其他條款 11.1售后服務 1、系統維護。要求提交以下內容: 1)定期維護計劃。 2)對采購人不定期維護要求的響應措施。 3)對用戶修改設計要求的響應措施 2、技術支持 1)提供7×24小時的技術咨詢服務。 2)敏感時期、重大節假日提供技術人員值守服務。 3、故障響應 1)提供7×24小時的故障服務受理,48小時內排除故障。 2)對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時的現場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時的現場支援。 3)備件服務: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統所需更換的任何備件。 4、質保期內出現任何質量問題(人為破壞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負責全免費(免全部工時費、材料費、管理費、財務費等等)更換或維修。質保期滿后,無論采購人是否另行選擇維保供應商,乙方應及時優惠提供所需的備品備件。 5、培訓 乙方應按采購人指定負責培訓操作管理及維護人員,達到熟練掌握產品性能,能及時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注:政府采購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 政府采購合同繼續履行將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雙方當事人應當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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