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縣光明幼兒園(尚得園)教學設備采購項目采購需求公示 【信息時間:2020-10-15 】
平原縣光明幼兒園(尚得園)教學設備采購項目采購需求公示
一、項目概況及預算情況
本項目為平原縣光明幼兒園(尚得園)教學設備采購項目,采購高質量且綠色環保的廚房設備、兒童玩具、戶外玩教具等設備,總預算金額為470000.00元,共分一個標包。
二、采購標的具體情況
詳見附件。
三、論證意見
無。
四、公示時間
本項目采購需求公示期限為3天:自 2020 年 10 月 15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18 日止。
五、意見反饋方式
本項目采購需求方案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公眾及潛在供應商的監督。
請遵循客觀、公正的原則,對本項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見或者建議,并請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前將書面意見反饋至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于公示期滿5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處理或者對處理意見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就有關問題通過采購文件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未在規定時間內得到答復或者對答復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以向采購人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投訴。
六、其他補充事宜
無
七、聯系方式
1.采 購 人:平原縣教育和體育局
聯 系 人:張站長
聯系地址:平原縣平安東大街218號
聯系電話:0534-4259896
2.采購代理機構:山東皇佳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聯 系 人:顧先生
聯系地址:德州市經濟開發區
聯系電話:18865721903/17605441571
附件:需求方案.pdf
發 布 人:平原縣教育和體育局
發布時間:2020年10月15日
附 件 政府采購項目需求方案 采購單位:平原縣教育和體育局 采購代理機構:山東皇佳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項目名稱:平原縣光明幼兒園(尚得園)教學設備采購項目 編制時間:2020 年 10 月 15 日 1 一、項目概況及預算情況 本項目為平原縣光明幼兒園(尚得園)教學設備采購項目,采購高 質量且綠色環保的廚房設備、兒童玩具、戶外玩教具等設備,總預算 金額為 470000.00 元,共分一個標包。 二、采購標的具體情況 1.采購內容:本項目為平原縣光明幼兒園(尚得園)教學設備采 購項目,采購高質量且綠色環保的廚房設備、兒童玩具、戶外玩教具 等設備。 2.需實現的功能:滿足采購人要求。 3.需滿足的國家相關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者其他標準、 規范:符合國家、省、市相關規范及其他相關專業現行規定。 4.需滿足的質量、安全、技術規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國家、 省、市相關規范及其他相關專業現行規定。 5.需滿足的采購政策要求: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 行辦法》(財庫[2011]181 號)的規定;在政府采購活動中,享受評 審中價格扣除的政府采購政策;價格扣除幅度:小型、微型企業價格 扣除幅度:6%。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監獄企業視同小型、微型企業,同 樣享受評審中價格扣除 6%的政府采購政策。節能、環保政策:按國家 有關節能環保政策執行。 6.項目交付或實施時間和地點: 6.1 交付或實施時間:具體時間以甲乙雙方合同為準 6.2 交付或實施地點:甲方指定地點 2 7.需滿足的服務標準、期限、效率等要求: 7.1 服務標準要求:滿足國家、省、市相關規范及其他相關行業現 行規范。 7.2 服務期限:符合磋商文件相關要求 7.3 服務效率:符合磋商文件相關要求 8.項目售后服務及驗收標準。 8.1 售后服務:滿足磋商文件相關要求; 8.2 驗收標準:滿足國家、省市相關規范及其他相關行業驗收合格 標準,并達到采購人相關要求。 9.其他技術、服務等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達到合格標準。 三、論證意見 無 四、公示時間 本項目采購需求公示期限為 3 天:自 2020 年 10 月 15 日起,2020 年 10 月 18 日止。 五、意見反饋方式 本項目采購需求方案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公眾及潛在投標人的監 督。 請遵循客觀、公正的原則,對本項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見或者建議, 并請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前將書面意見反饋至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 構,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于公示期滿 5 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處理或者對處理意見不 3 滿意的,異議投標人可就有關問題通過磋商文件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代 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未在規定時間內得到答復或者對答復不滿意的, 異議投標人可以向采購人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投訴。 六、項目聯系方式 1.采購單位:平原縣教育和體育局 聯 系 人:張站長 地 址:平原縣平安東大街 218 號 聯系方式:0534-4259896 2.采購代理機構:山東皇佳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聯 系 人:顧先生 地 址:德州市經濟開發區 聯系方式:18865721903/17605441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