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購人樂山市洙泗塘幼兒園和新建小學的委托,樂山市市中區政府采購中心將對“市中區相關學校廚房設備采購”以詢價方式進行采購。為了保證政府采購當事人合法權益,確保政府采購程序公開、公平、公正,現就該項目的資格條件和要求廣泛征求各供應商的意見。
一、項目名稱及其編號:市中區相關學校廚房設備采購(szq-hwcg-14066)
二、項目內容及其要求:
本項目共分兩個包,報價人可根據自身經營范圍任選一包或多包報價。
(二)、商務要求
1、項目完成時間:簽訂合同之日起的15個日歷日內;地點:上述相應學校。
2、質保及售后服務要求:
(1)、主要產品保證不低于一年的質保期 (本文件中另外有更優于此要求的除外)質保期內有質量問題,須免費包修或更換。
(2)、成交人接到采購人報修通知后,在2小時內作出響應,排除在1個工作日內,若需更長時間,成交人須提供備用設備或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
3、驗收辦法:
(1)、采購人對所交貨物依照詢價文件上的技術規格要求和國家有關標準進行現場驗收,質量達到技術要求的,給予簽收,驗收不合格的不予簽收。
(2)、采購中心、財政采管科認為有必要將對所交貨物進行隨機抽查,如有不符合要求的,除不支付貨款外,還將對成交人不予退還保證金、禁止1-3年內參加我區政府采購等方式的處理。
4、貨款支付:本項目無預付款。驗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5、報價要求:包含貨物本身及其運輸、安裝調試、培訓、相關稅費等所有費用。
三、項目最高限價:A包:5.33萬元;B包:4.345萬元;
四、報價人資格要求及應提供的證明材料:
(一)資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購法》之二十二條規定;
2、報價人須在樂山市市中區設有固定的售后服務機構。
(二)提供的證明材料:
年檢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滿足《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承諾函,在樂山市市中區設有固定的售后服務機構的證明材料。
五、報價保證金
報價人在遞交報價文件的同時向采購中心提交報價保證金(現金)人民幣2000元整。
六、成交人確定辦法
在滿足采購需求、質量、服務的前提下,以包為單位(如果有分包的話)按報價從低到高確定預成交人。報價相同的,抽簽確定。
七、供應商如對上述公告要求有異議,請將意見在2014年7月17日下午17:00
前,以書面形式向樂山市市中區政府采購中心提出。
地 址:樂山市春華路南段422號 工行二樓
聯 系 人:羅先生 吳女士
聯系電話:(0833)2193260 傳 真:(0833)2193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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