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財購〔2012〕14號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湖南省政府采購工作規范》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縣市財政局,省直各單位:
為了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行為,嚴格政府采購程序,加強政府采購文本標準化建設,實現政府采購工作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根據《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政府采購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湘政辦發〔2010〕6號)等法律法規文件規定,省財政廳通過全面清理2005年以來印發的政府采購文件,總結政府采購實踐經驗,制定了《湖南省政府采購工作規范》,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時如遇以前省財政廳印發的有關政府采購文件與本文件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文件為準。本文件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購工作規范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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